唐尸叁摆首 作品
第四百零一章 炼金·休灵顿
“还睡一会儿吧,主人还没起来。”冰稚邪闭着眼睛躺在地上说道。
“可是我睡不着了。”爱莉丝道:“师父,我们去东大陆的话,是先向东走,还是先向南走?”
冰稚邪道:“怎么,你想去魔月帝国?”
他们现在说在的地方,是魔月帝国北面的一个小国,如果朝南下,用不了多久就能进行魔月帝国的北部境内。
“不,不是,我才不想回去,回去就再也出不来了。我只是……只是……”
“只是有些担心,有些想你的父亲和母亲了。”
爱莉丝沉默了,没有否认。
冰稚邪坐起来道:“你离开家差不多一年了,会想念家人是应该的。如果我有家人可以思念,我一定不会像你一样离家出走。”
“师父!我心里本来就不舒服,你就别这样说了。”爱莉丝难过道。
冰稚邪道:“好,我不说了,不过我不打算去南边,我现在不想进入魔月帝国境内。而且往东走的话,走海岸边,水路并用,能更快到达东大陆。”
“哦。”爱莉丝低下头,样子有些失落。
忽然,门外边传了一声很轻微的动静。
“谁!”
“冰稚邪哥哥,是我,你们醒了吗?”托比的声音从门外传来。
冰稚邪使了个眼色,让爱莉丝去开门。
托比穿得整整齐齐,背上还背着一个小包,蹑手蹑脚的走进房间里来。
爱莉丝看他这样子道:“你都已经准备好了啊。”
“是啊。”托比道:“哥哥姐姐,我们现在就走吧。”
“现在?你不吃了早饭再走吗?”
托比从身后拿出一个油纸袋道:“我都准备好了,是昨天晚上剩的牦牛肉饼,已经热过了。”
爱莉丝看向了冰稚邪。
冰稚邪问道:“你妈妈同意你去了?”
“同……同意了,昨……昨天晚上我就和妈妈说好了。”托比说话有些吞吞吐吐,眼睛也不敢直视对方。
冰稚邪一看就知道他在撒谎,但却没有拆穿他。
穿好衣服后,爱莉丝收拾了一下,背着行李下了楼去。刚下到楼下,就看到大婶坐在魔晶石的暖炉旁烤火。
“托比,这么早,你准备到哪去?”大婶声音有些严厉。
“妈妈……”托比如同其他犯了错的小孩一样,老老实实的走到母亲身边。
大婶看了冰稚邪他们两人一眼,叹息了一声,理了理儿子的衣服道:“这么冷的天,也该喝杯热牛奶再走啊。”
“妈妈!”托比脸上绽出了笑容。
大婶道:“我知道你不想看见爸爸每天在外面做工,吃苦受累,你是想学了魔法,成为一个有用的人,让爸爸和妈妈都过上好日子。”
托比道:“爸爸外镇做工,一个月都很难回来几次,我看到妈妈每天都很想他,心里难受。”
爱莉丝心里一震,撇开头。
大婶笑了,让他坐在沙发上道:“你们先休息会儿,我去给你们做点吃的。一会儿我去把杂货店进货的小货车借来,和你们一起去。”
“嗯。”托比高兴的应了一声。
天完全亮了,村子里几只家养的公鸡正在撒欢的在街道上到处乱跑。从杂货铺借来的小货车真的很小,四个人加上行李放在里面,就已经挤得快坐不下了。
拉车的役力是一头北方特产的剑鬃猪,这种猪的力气很大,耐力也很好,经过农乡人的驯养后,能代替一般的马成为很好的拉车工具。冰稚邪坐在车篷里,驾着这辆猪车就向村外驶去了。
走了三个多小时后,经过了几个村镇,冰稚邪一行人到了一百四十多里外的一个镇子。之所有要在这个镇子里停下来,一是到了中午,是该吃午饭的时候了;二是因为托比的父亲在这个镇子的工匠坊里做工。
找了一家小餐厅后,托比道:“哥哥姐姐,你们先在这里等着,我和妈妈去找爸爸,我要把这个好消息告诉他。”
“嗯,快去吧。”看到托比那么开心,爱莉丝也为他感到高兴。
爱莉丝叫了一杯果汁,边喝着,不住的东张西望。她总是这么不安稳,到了一个新地方,总想四处看看:“咦。”
正在吃牛排的冰稚邪抬起头看着她,又顺着她的目光看向了餐厅玻璃窗外的一个背着旅行包的男青年。
“你看看,仔细看看,这是一把非常棒的刀,我认为它可以砍断任何东西,包括十三神兵在内。”餐厅外的男青年拿着一把银光闪亮的宝刀,正在向一个穿着比较华贵的公子兜售。
那位贵族公子显然被他的话给吸引住了:“真的吗?这刀都有这么神奇,连十三神兵也能砍断?”
男青年道:“当然,至少我是这样认为的,不信我试给你瞧瞧。”说着,他又从旅行包里拿出另一把短刀来:“你看看这把刀怎么样。”他拿着刀在旁边路灯的金属灯柱上划了一下,只见那金属的路灯柱被划了出深深的一道痕迹。
“好刀啊,这是一把好刀啊。”那贵族公子兴奋道。
男青年道:“那你拿着这把刀,我用这把超越了十三神兵的第一神器砍断你手里的这把刀你信不信?”
贵族公子听他这么说,就知道他的宝刀就一定能砍断自己手里的短刀,但仍然一副满怀期待的样子。
男青年偷偷笑了笑:“你把刀拿好了,拿稳了。”他手一挥‘乒’的一声脆响,贵族公子手里的那把刀被生生砍成了两段,而且切口极为整齐。
贵族公子惊讶得瞠目结舌:“这……这么刀真是太厉害了,真的是一把神兵啊。”
男青年这时却忽然唉声叹气了起来:“唉,可惜呀。”
“可惜什么?”贵族公子马上就问。
男青年道:“可惜这么好的刀我不得不把它押到当铺里去了,以后可能再也没有机会赎出来了。”
“为什么?这么好的神兵利器你为什么要把它当掉?”贵族公子问。
男青年道:“还不是我那该死的父亲。以前我家族也是一个地方富有的贵族,可是我的父亲却是个赌鬼。最后把家业输了个干净,还欠了高利贷巨额的债务,父亲没有办法了,才让我把这把刀卖了,来还赌账。可是我找了很多人,但没有一个人肯出高阶买它,我就只好把它抵押到当铺去了。”
“该死的该死的,这么好的刀卖到当铺,那能卖到多少金币啊。”贵族公子反倒为这把刀着起急来。
男青年看在眼里,乐在心里,表面上却还是愁眉不展的样子:“是啊。我真的不想把它卖到当铺去,但为了拿到钱还债,我也只有这样做了。这位贵族公子,如果你喜欢这把刀的话,只要你出的钱比当铺高,我就把它卖给你。”
贵族公子问道:“当铺给多少钱?”
“一……一十万金币。”男青年道。
贵族公子一下就跳了起来:“什么,这把刀只卖十万金币?开玩笑,谁不知道十三大神兵里,那一件不是无价之宝。就算这把刀没有十三神兵那把厉害,也绝对不只十万金币!我出三十万金币给你,你等着,我现在就去银行取金卷给你。”说完很快的就跑了。
男青年看着贵族公子消失的背影,得意的笑了:“又一个傻子上钩了。”就在他满心想着黄澄澄的金卷时,却发现一双充满怒火的眼睛正在他背后死死的盯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