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鸽牌巧克力 作品
162 金歌鸣破败朽之城(下)
“嘿,为什么你的手老是离开方向盘?”酒红马尾说,“你应该看着路而不是我!”
罗彬瀚气焰嚣张地拍着肚子:“现在路上空着呢。”夶风小说
“你在放什么屁?现在应该有一堆人等着离开小镇去城里住几天……不过我确实没听到其他车的动静。你走的是正路?”
“你猜啊。”
酒红马尾脸上露出强烈的怀疑神态,罗彬瀚也由得她去。事实上他甚至有点好奇对方看见飞行器后的反应。她也会觉得这是野人本该拥有的东西吗?
他最终没有给自己找这个额外麻烦,而是老老实实地把酒红马尾送到了骨蓝市,让对方在一无所知中完成了这辈子最诡异的顺风车旅行。
飞行器打开了隐身模式,绕着城市边缘盘旋了几圈,让罗彬瀚先对这里产生一个大致的印象。骨蓝市比原石台小镇先进很多,但以都市为标准也不算特别出众。总面积至多只有梨海市的三分之一,而且尽管建筑风格很现代化,整体色调却有种灰扑扑的陈旧感。罗彬瀚直觉这里人口很少,不是什么繁荣的大都会。
大裂谷地震结束未久,天空变得异常通透洁净,没有半丝残云留下。高楼密布的市区从高处看去就像一个放置在强光灯下的精美模型。迎光的玻璃和金属闪耀发亮,背光处的阴影也更加浓重。
从高空俯瞰这一幕让罗彬瀚产生了眩晕的感觉,生平第一次他发现自己有点恐高症的倾向。他把飞行器停在某栋明显废弃的大楼顶部,再把酒红马尾从飞行器里搬出来。
为了不让对方有机会对自己冷嘲热讽,他搬酒红马尾的方式是直接把对方的肚子抗在肩上,像个搬运工送货那样直接把她带到楼底。下楼梯时的颠簸引发了她的不满。
“你干嘛要把我搬这么久?”她抗议道,“怕我回去找到你的车?还有你该死地到底把车停在哪儿了?为什么这里的路这么颠簸?”
罗彬瀚一概不答,只是闷声下楼,从安全通道出去后才把她放到街上,摘掉蒙眼的丝巾。
“哦,终于舍得让我看看外头了?”
酒红马尾用手挡住阳光,到处张望着。认清周围的环境后,她撇着嘴说:“你还真把我带到这里来了。”
“不然呢?”
“没什么。我还以为自己摘掉眼罩后会出现在哪个废弃仓库里呢。”
罗彬瀚双手环胸,有点懵惑地看着她。他觉得自己应付不良少女已经很有经验了,可此人显然超出了正常的青春期叛逆程度。
“你他妈知道自己在干嘛吗?”他忍不住带着点严肃地问,“你以为自己嘴巴上讲的这些事不可能真的发生?还是你觉得自己可他妈另类了,碰到什么危险都不在乎?”
他的语气已经近乎严厉,就算是训斥自己老妹时也不过如此。酒红马尾被他的态度震了一下,低头假装理了理自己的衣服。
“这用不着你管。”她硬邦邦地说,“你又不知道我的感受。”
“我他妈才不关心你的感受。我只想知道你这傻逼什么时候会把自己作死,这就叫奇葩观赏。”
酒红马尾抬脚往他的裆部踹。这招也是不良少女通用技俩,罗彬瀚早有丰富经验,不费吹灰之力地躲闪开,然后继续跟着她往前走。
“你干嘛还跟着我?”酒红马尾说。
“奇葩观察啊。而且我还得盯着你回你叔叔家。”
“你没权利管我去哪儿!我想什么时候回去就什么时候回去。”
“少放屁。镇上一堆人都看到你跟我走了。到时候你要是失踪在市里,我找谁说理去?”
罗彬瀚随口说完这句话,结果发现酒红马尾露出了若有所思的神色。他立刻后悔了,好声好气地改口说:“你现在不回去也行,不是说要带我看看这地方吗?”
“好吧,那你想去哪儿?酒吧?舞厅?按摩店?”
作为好几家夜总会的小开,罗彬瀚对于前两者的感觉就像一只鸡被关回了鸡笼里,属实无甚乐趣。至于后一种选择,哪怕他真的有心尝鲜,也绝不接受被一个冒牌女大学生领去。
他绞尽脑汁琢磨了一会儿,说:“我记得这里曾经挖出过蓝色的龙骨?就收在市立博物馆里?去看看那个吧。”
这是他在仓促间想到的最保险省心的消遣场所,毫不意外地遭到了酒红马尾的大肆嘲弄,途中她还不肯罢休,接二连三地说了好几个关于他下半身能力的恶毒笑话。
罗彬瀚自诩兴趣朴实,人格刚健,因此对她的诽谤中伤毫不理睬,直觉拿出手机和李理打字聊天。他向李理抱怨自己实在拿这个小神经病没辙,问她是否应该再用点舒缓药。
李理没有给他太积极的反馈,只简短地回了几个字:不建议这么做。
——那还能怎么治她呢?罗彬瀚打字问道。
手机里的旅伴安静许久,然后留给他一个匪夷所思的建议。
——你得试着从疯子的眼中看世界,先生。
罗彬瀚扭头瞥了瞥酒红马尾,觉得李理这根本是在刁难自己。直到他们坐公交到了博物馆门前,他还是不知道怎么实施这个建议,而手机也再未给出任何说明。
他绝望地对酒红马尾问:“你觉得疯子平时都是怎么想的?”
“疯子干嘛还要想东西?”酒红马尾说,“他们既没责任也没考试,是我就什么也不想。”
罗彬瀚觉得她更有发言权,便让自己头脑空白地踏进博物馆中。这间市立博物馆就和骨蓝市本身一样又小又旧,大略分了艺术、历史、自然等几个区块。他在里头了解了这个城市从贸易集市发展起来的五百年历史,因为靠近唐池山脉而具备的独特自然生态环境,近代还出了一个颇得业界赞誉的雕塑家,以风格前卫怪诞而闻名。
这寒酸展馆里最大的镇馆之宝,毫无疑问是那块五百年前被发掘出来的蓝色巨骨。专家们鉴定认为那是一块恐龙化石,因为某种未知原因而使骨骼表面结晶化,变成一层暗蓝的硬质外壳。
罗彬瀚在中央展厅里看到了那块磨盘大小的骨头。他觉得这玩意儿真是见面不如闻名,那所谓的“结晶化外壳”看上去灰扑扑的,只在光照下透出一点点蓝。他很快失去了兴趣,跑去研究历史展厅的另半边——那只发现了溺叶的考察队正出自骨蓝市的研究机构,展馆里还留着当时的数码照片和纪录片资料。
他点开影像资料,看着几个考察员把发现的溺叶挖掘出来。那时他们对这件事的影响一无所知,都笑得很开心,甚至还拿着手机跟溺叶自拍合照。罗彬瀚尤其留意考察队挖掘溺叶时的环境。那里看上去和他昨夜去的裂谷底部非常相似,使他愈发确信溺叶的出现和绾波子脱不开关系。
这件事是他在博物馆中最大的收获,可此外再也没有别的东西引起他的注意。当他们最终走到馆顶餐厅休息时,总共才不过花了一个多小时。
“你还想去哪里?”酒红马尾咬着饮料吸管问。
罗彬瀚已经想不出了。他甚至差点说出要去图书馆,但他直觉那里不会有所收获。这时他想起了李理的提议,于是自暴自弃地对酒红马尾说:“你觉得这里什么地方最刺激?别老是夜店酒吧的,有没有更疯一点的?”
酒红马尾皱着眉思考了一会儿。
“我向来很讨厌这里,宁愿在镇子上待着。”她说,“所以我不知道这里有什么可玩的。”
“你为什么不喜欢这儿?”
“这里老是有股腐烂味,生活让人窒息,具体的我也说不上来。你自己看看啊。”
罗彬瀚闻言望向屋顶下的街道。他看见灰扑扑的水泥马路与稍微生锈的铁皮路灯,还有远处林立的楼房和广告牌。那些景致在他看来再寻常不过,但这时他又想起李理的建议,便强迫自己继续长久地凝视城郭,捕捉酒红马尾说的那股“腐烂味”。
“感觉如何?”酒红马尾问道。
罗彬瀚缓慢地摇头。他只觉得这地方光线太好,瞪了一会儿就让他眼睛疼。视神经深处抽搐不已,像有一颗野草籽正生根发芽。
“没啥感觉。”他揉着眼睛说,“不过我想到一个好去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