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不让 作品

第三百五十章 平A换大闪

  “什么嘛,今天怎么这么乖...嗯...”厉蕾丝嘀嘀咕咕,“你不会又有什么不礼貌的奇怪想法吧?我跟你说,你说的某套鬼东西老娘绝对不会戴的,教师节那身倒是可以考虑...”

  李沧赢麻了。

  我一个平A,她大闪全交!

  厉蕾丝嘀咕的声音有点大,但此时此刻,老王专业且熟练的选择性失明失聪,等厉蕾丝面带寒霜的看向这货,发现他正跟几只重甲行尸愉悦交流呢...

  厉蕾丝狐疑的问:“他什么时候走的?”

  “没注意...”

  李沧祈愿检测过大歪子晶莹剔透的肉质,转手把这玩意交给太筱漪,准备急赤白脸的吃顿好的——这玩意和蚝勉勉强强算是远远远亲,营养成分应该也很丰富吧?

  冲了冲了,晚上打团!

  李沧内心的小人儿已经跳起老年disco,脸上依旧不动声色稳如老狗,表情管理异常出色。

  但问题是...

  近三天时间,两座空岛拢共走了不到200公里,而理论上按正常速度他们此刻应该在800公里开外才对。

  无穷无尽的行尸、每时每刻都在和新的黑雾岛碰撞,牛皮癣一样顽固,严重的拖累了他们的行驶进度——老王现在看见行尸真的都快要吐了。

  但同时,又每天都有将近上万枚硬币的原材料入库,不管是李沧厉蕾丝还是老王本人都舍不得放弃,大概这就叫痛并快乐着?

  “我估计这波原材料分析出来,大尸兄它们的血脉完成度指标又能增长一大波,”李沧举着望远镜,对忙里偷闲的老王说,“嗯?又一座有幸存者的岛屿!”

  “在哪?”

  “那边——”

  “人还不少呢,”老王接过望远镜,“啧,为啥不跟咱打个招呼呢,下雨天打孩子闲着也是闲着。”

  这就是典型的站着说话不腰疼了,你都不瞧瞧这周围里三层外三层的围了多少黑雾岛、岛上有多少行尸么?

  厉蕾丝觉得有趣。

  “我看他们是被困住了,一旦动弹就要招惹遍地的黑雾岛,估计是有别的办法脱轨吧?”

  “也有可能,”老王放下望远镜,咂咂嘴,“我特么从他们的眼睛里看到了幸灾乐祸,真不爽啊,好想揍他们一顿!”

  “看那边,有座岛上的人在和黑雾岛行尸干架,有来有回的。”

  那座不大的空岛已经与一座黑雾岛对接,岛上有几十人、几十只命运仆从正陪着黑雾岛行尸抡大刀开片儿,非常热闹。

  老王津津有味的举着望远镜,发现他们在解决行尸之后,一群人在空岛边缘掏出地图开始规划行进路线,指点江山的模样。

  老王不无羡慕道:

  “我靠沧老师你看看啊,你睁开眼睛看看人家啊...”

  “特么的这分明才是正确的的打开方式吧?”

  “满世界或许只有咱们才一条道走到黑撞了南墙也不回头,我也想过过正常人过过的日子啊...”

  “你就是想偷懒吧?”李沧不屑道,“规划什么路线,黑雾岛行尸这么弱,老天爷上赶子给你往下掉馅饼你还想灵活的一一闪避是咋的,你礼貌吗?”

  老王无语望苍天,卑微的泪水蓄满眼眶。

  这他妈到底啥时候是个头儿啊,老子人快没了!

  “休息一夜吧,”厉蕾丝悄声对李沧道,“王胖子这样下去不行的,他没自制力的,我怕他和行尸斗着斗着直接睡过去,而且...你也得休息啊...”

  谷</span>最后那句说的很小声,还带点不同寻常的小妩媚。

  “嗯咳...”李沧装模作样的点头,“行吧,晚上我多召唤些狗腿子还有魔山顶一顶,老王,下课!”

  老王把页锤一扔,山呼万岁,头也不回的滚蛋,进了吊脚楼就把自个儿往沙发上一扔。

  “小小姐,我要死了,快多做点好吃的犒劳犒劳我,养家糊口也忒难了!”

  “今天不打了?”太筱漪不可思议道,“那好,我多炒几个菜,大家都累坏了吧,想吃点什么?”

  “我要浸青菜苗!”

  “红烧鱼块吧...”

  “干煸豆角...哦,豆角好像没长成,那算了...”

  四个人三个半大胃王,一顿以盆和桶计算的丰盛晚餐愉悦结束,所有人转移到地下庇佑所,将地面战场留给狗腿子和魔山。

  “爽啊~”

  老王锁门后把自己往柔软的驯鹿皮沙发上一扔,发出梦呓的声音。

  四个人各自占据一个沙发,太筱漪一边穿针引线修补风衣一边担忧道:“上面没问题吧,牲畜圈和水源那边...”

  “不会出问题的,我让魔山重点守了,况且吊脚楼里根本没人,咱们的气息消失后,行尸夜晚大概率会继续休眠、闲逛、或者把注意力转移到魔山身上。”

  “好家伙沧老师,合着你之前跟这诳我呢?”

  “不然你以为?”李沧眯着眼睛,无良道:“都说了是为你好,你看你这两天,身手矫健进步神速~”

  “呵忒!”

  这个深夜嘛,它是补习的颜色。

  李沧此前一直纳闷某些高端品牌的高跟鞋的鞋面有颜色也就罢了,为什么鞋底颜色也要费心设计的那么漂亮?

  比如厉蕾丝这双12厘米的,镶钻黑金面,耀眼的红底!

  emmm,那颜色和花纹,李沧这种钢铁直男大概只能够以漂亮来形容,至于再具体描述那就恕他无能为力了,总之一看就是经过精心调色的。

  不过现在,他成长了,他懂了...

  有一说一,别人穿高跟鞋靠经验,厉蕾丝靠的是技术,美则美矣,就是李沧总也忍不住跑题,老是想着她恐怕踩着高跷也能走出优雅的猫步什么的。

  区区高跟鞋,穿着它的人是厉蕾丝诶,做出什么高难度的动作也就很河狸吧?

  所以——

  高跟鞋:我特么做梦也没想到居然有一天可以用鞋底和天花板亲切交流。

  “emmmm...”

  “怎,怎么了?”

  “总觉得少点什么呢?”李沧若有所思,从床下翻出个小盒子,“就它了!高跟鞋都穿了,把它也穿上呗~”

  “滚啊,你怎么那么多花样!”

  wolfordrita,不是什么大牌,但薄如蝉翼质量尤其手感贼棒棒,灾难发生前入门级400来块一条,再贵点都够名媛们拼个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