薇涅拉 作品

第626章 G时代(上)

我们销售部的经理们结束了山东集团的生产基地的会议,便匆匆赶去上海,参加在这里举办的振威石油展。

如今,去世界各地参展几乎占据了我工作三分之一的时间。我似乎也开始适应这样的工作,学会了在参展期的时候给自己留一点空间出来。

上海是一座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拥有深厚的近代城市文化底蕴和众多历史古迹。是中国最发达的城市之一,也是中国的经济中心。

密布的交通网络、繁华的街道、竞相增长的摩天大楼,都映射着这座摩天都市的不断雄起。

上海给我印象最深的莫过于2010年的世界博览会。和2001年6月15日正是成立的上海合作组织。

上海的文化被称为“海派文化”,在中国江南传统文化(吴越文化)的基础上,融合开埠后传入的对上海影响深远的源于欧美的近现代工业文明而逐步形成的上海特有的文化现象。其实质是对欧美文化的借鉴。

海派文化既有江南文化(吴越文化)的古典与雅致,又有国际大都市的现代与时尚。区别于中国其他文化,具有开放而又自成一体的独特风格。

然而,穿梭在世界各国大都市,深受欧陆文化影响的我对海派的摩登和洋气却并不那么热衷。总觉得这种欧式的元素不那么正宗和缺少相应的文化氛围。

我喜欢原汁原味的文化所散发出的那种骨子里的自然和自信。海派文化如同迪拜给我的印象一样,似乎总蕴藏着些许暴发户般的炫耀和浮华。

展会结束以后,同事们有一天的自由活动时间。大家商议着要去这里的迪士尼乐园。也许我已经过了喜欢白雪公主的年龄,总之,我对那美国式的时尚品牌不怎么感兴趣。

不合群的我计划去绍兴,探寻自己心目中更纯正的中华文化之源。

绍兴已有2500多年建城史,是首批国家历史文化名城,联合国人居奖城市,东亚文化之都,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国家森林城市,也是着名的水乡、桥乡、酒乡、书法之乡、名士之乡。

绍兴素称“文物之邦、鱼米之乡”。

着名的文化古迹有兰亭、禹陵、鲁迅故里、沈园、柯岩、蔡元培故居、秋瑾故居、马寅初故居、王羲之故居、贺知章故居等。

粉墙黛瓦的民居鳞次栉比,脊角高翘的屋顶幽怨神秘。曲径通幽,小桥流水,疏影横斜,鸟语花香。感受着江南水乡古老的文化韵味,我仿佛回到了千年以前:在路过的古色古香庭院旁听到有人在吟诵苏东坡;在别致清雅的花园里邂逅正在饮酒作词的李清照。

徜徉在古朴典雅的街道上,如同在欣赏一幅水墨画长卷。感叹中华文化的博大精深之余,我也特别庆幸自己是个中国人。

街心公园的长椅上我揉着自己发酸了的脚,看着不远处玩耍的孩子,我忽然想起自己在苏黎世遇到的那个小安德烈。

人间烟火何其相似啊,我正盯着那群孩子出神,就看到一位女士走向一个小女孩,似乎想带她走,那个女孩大约有三岁左右,抓着滑梯的扶手似乎不愿意离开。

妈妈拗不过她,叮嘱了几句,转身走到我坐的长椅上坐下,眼睛几乎没有离开自己的女儿。

——“全世界的孩子都贪玩。”我笑着对她说道。

那位妈妈转过脸来,看到我的眼神无比惊讶:

——“琳娜!”她脱口而出。

——“天呀!秋思,是你啊!”我惊叫道。

——“琳娜,你一点都没变!”秋思看着我的脸说道。

我看向秋思,她的五官还是那么清秀,身材还是那么苗条,气质还是那么温柔,只是过去的那一头飘逸的长发剪成了利落的短发。

我激动地热泪盈眶,都说不出话来了,秋思拉着我的手开心地微笑着。

——“背影我还真没认出你来。你把头发剪短了。”我说。

——“我的变化大吗?”秋思笑着问道。

我仔细地端详着眼前的秋思。总体上讲,她的外表没有太大的变化,可是气质却和从前有所不同了。

我印象中的秋思是一个长发飘飘,体态轻盈,恬静温柔的可爱少女。如今的她却显得成熟和沉稳了许多。

——“你还那么漂亮,只是……我没想到……你都当妈妈了!”我看了看在远处和别的孩子一起玩耍的那个小姑娘说道。

——“琳娜,看到你我都有些恍惚了,真不敢想象我已经离开莫斯科这么久了。”秋思的语气很是感伤。

——“毕业以后你一直就没有去过莫斯科吗?”我问。

——“没有,而且,我觉得自己这辈子也不会再去莫斯科了。”秋思看了一眼我,说道。

秋思的话让我无语了,也许莫斯科留给秋思的伤痛远超出了我的认知。

——“我和安德烈也分手了。”我说。

听了我的话秋思的表情似乎并不很意外,她的目光回到孩子身上。

——“你女儿吗?真可爱!几岁了?”我问。

——“马上就三岁了。”秋思答道。

看到秋思的目光一直没有离开孩子,我正想同她聊一些有关孩子的话题,没想到秋思却开口了:

——“莫斯科,我刚回国的时候总是梦到那里。每次醒来我都对自己说,莫斯科要真是一个梦就好了!”

——“你觉得莫斯科就是一场噩梦吗?”我问

——“不,要仅仅是噩梦也许还不那么痛苦,裹着蜜糖的毒药,过程越幸福结果越残忍。”秋思忽然看向我苦笑了一下。

秋思的话让我心如刀割,我红着眼圈躲开她的目光。

——“琳娜,今天看到你,我才又想起达里克了。我还以为我把他忘了呢!”秋思说。

——“我们遇人不淑。”我说。

——“遇人?回国以后我真再也没有遇到过像达里克那样的人,也没有见过长成你这样的,嘿嘿……美得都不像真人……也是我最贴心的朋友。

琳娜,你知道吗?当达里克要我做他女朋友时,我觉得自己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人。我父母的婚姻很不幸,我那时以为达里克就是上帝派来补偿我的。

我从未幻想过自己会有他那样的男朋友,起初我也曾犹豫过,不过我真的无法拒绝达里克,他是我见过的最可爱的人,他竟然说喜欢我……那时,我们真的很相爱,是不是我们那时太幸福了?这样的幸福已经超出了我应得的福报?上帝就把它收走了。

我千万次地问过上帝,既然达里克不是我的真命天子,那为什么要我遇到他?为什么还要我们彼此相爱……为什么会有这样的结局?这些仅仅是遇人不淑能解释的吗?”

——“我也想过这个问题,好像没有答案。你说有没有这种可能,我们遇到的其实不是真爱,所以老天才要拆散我们。我真后悔自己当初没把你的提醒当回事……”我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