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逸 作品

第116章 万物皆可狗头!

这些正处于换毛期的豺狼人幼崽,大部分毛色杂乱,并且斑一块秃一块,非常丑陋。

只有少部分结束换毛的幼崽,毛发像是猎豹般色彩斑斓,脸型也开始往凶残的方向生长,有了几分可怕豺狼人的样子。

它们足足有上百只,被菲莎全部抓获,装进几个大背篓里带了回来。

菲莎吃力的抱起一个大背篓,带着满满一筐豺狼人幼崽,跑到里奥面前炫耀。

“看!新的狗头人!”

里奥感到一阵窒息,怒斥道:“这是豺狼人!”

“不是豺狼人!新的狗头人!”

菲莎也很生气,摆出攻击姿势,龇牙咧嘴,和里奥对峙。

但终究是底气不足,眼神非常躲闪。

她埋头思考半天,从奥莉薇娅和小老鼠那里学来的帝国文字,终于派上了用场。

聪明的菲莎,绞尽脑汁,终于生造出了一个新词汇。

“他们是凶狗头人!”

菲莎信誓旦旦,“大狗头人!凶狗头人!金毛狗头人!黑毛狗头人!自古以来,都是我的族人!”

天啦噜!你还在我面前拽起了帝国雅语!

里奥感到一阵绝望,因为文化程度不如菲莎,无力和菲莎争执。

同时他也警惕过来,明白人不能跟狗去对线,否则就输在了起跑点,里奥决定保持心平气和。

所以他举手投降:“啊对对对,你说的都对!毕竟万物皆可狗头,说不定我也是你的族人。”

菲莎眼睛一亮,目光在里奥的金发和自己的金毛狗头人亲卫身上打转,企图寻找他们的共同点。

里奥一声暴喝:“滚!”

菲莎带着新族人灰溜溜的跑了。

但同时也非常开心,只要里奥没有坚决反对,那就等于默许!

其实,里奥非常理解菲莎这种充满幼稚和胡闹的举动。

河湾的人口的扩张,实力的壮大,都深深的刺激到了这只聪明的狗头人。

虽然没有条理清晰的概念,没法将担忧诉诸于口。

但是这种实力不对等的危机感,一直在菲莎的潜意识里盘旋,驱使她努力扩大自己的族群。

短时间找不到新的狗头人部落,幼崽又生得不够多,长得不够快。

菲莎只能别出心裁,先将其他近似的种族划为自己的族人。

除此以外,她也想不出更多的办法。

作为河湾的统治者,乌里扬和里奥都对狗头人抱有善意,但是万一换了另一个首领呢?

比如维奇那种,家人都被异族杀死,对荒野诸族抱着极大仇恨的。

或者外来的领主,看到狗头人就想征剿一番,彰显自己武勇的。

而且狗头人山谷的铁矿,是整个河湾的主要经济来源,真的没人动心吗?

比起乌里扬和里奥担心狗头人山谷易主,菲莎才是真正充满恐惧的那个。

她只能想尽办法扩张自己的实力,争夺河湾的话语权,提升自己的地位。

带着豺狼人幼崽跑到自己面前炫耀,其实是在寻求支持。

毕竟支持她的人不多,里奥则是最有力的那个。

但某种程度上,菲莎的话也不无道理,眼前这支异族虽然被称为豺狼人,但不管是体型还是毛发,都更像是鬣狗。

与其说是豺狼人,不如说是鬣狗人,说是狗子的一种,好像也没问题。

经过漫山遍野的搜寻,不管是人类还是狗子,所有的同伴尸体都被找到,一排排放置在山谷空地中。

葬礼在傍晚举行,砍伐、收集来的生柴和枯木,堆成了两个巨大的火堆,一个焚烧人类尸体,一个焚烧狗头人的尸体。

北境火葬和土葬并行,有条件的就土葬,没条件的就火葬。

有条件,指的是有安全稳定的聚落,没有大型野兽或食腐动物的侵扰,聚落有自己的墓地,可以供死去的族人长眠于地下。

没条件的,则是那些游牧或弱小的部族,自己都朝不保夕,无处落脚,与其让族人的尸体被野兽翻出来吃掉,不如一把火烧掉。

有些没烧干净的头盖骨和大腿骨,还会被族人敲碎,防止它们被觅食的野兽叼走。

挫骨扬灰,在北境不算一个恶义词。

除了火葬和土葬,奥列尼克所在的风暴峡湾,以及沿海的彼什尼克,也流行水葬,会将族人的尸体裹成粽子,丢进大河或大海之中。

这和南境的风俗完全迥异,在南境只有土葬。

死者的躯体和生者的躯体享有同样的权利,任何处理掉尸体的行为,都是一种严重的亵渎。

这是异教徒的邪恶仪式,火葬更是处决异端的主要方式。

河湾领目前虽然足以自保,但出了半岛,依然是野兽和异族的天下。

几个头目一商量,决定将其火葬,只带着骨灰回去安置。

葬礼上,里奥简短的致辞和祈祷,所有的人类都在默默哀悼。

狗头人则在一旁呆呆看着,嗅着空气中的悲伤和肉味。

一边流着口水,一边感受着某种不曾有的复杂情感。

只有食人魔觉得人类脑子有问题,这么多肉,白白烧掉真可惜!

葬礼结束,休息一晚,部队启程回家。

出发之前,菲莎站到高处,大声向自己的族人宣布:“聪明的菲莎,带领狗头人,和盟友,邻居,一起击败了可怕豺狼人!成为了狗头人之王!”

所有的金毛狗头人和黑毛狗头人,一起发出震天的欢呼,山谷中汪声一片,充满了对菲莎的狂热崇拜。

继上次击败恐怖野猪人后,狗头人在菲莎的带领下,又一次联合人类,击败了可怕豺狼人!

我们和人类一起,将豺狼人嘎嘎乱杀!

这场胜利,身为主要战力的人类也很激动,狼牙野民报了家破人亡之仇,河湾步兵解决了异族来犯之虞。

流民弩手参与了这场惊心动魄的大战,见识了河湾领的强大武力,归属感也大大增加。

所有人都士气高涨,心情美好。

但身为成年人,至少能够保持理智,压制情绪,依旧维持着基本的行军秩序。

狗头人却不管这些,一路撒欢,一路高歌。

混乱的狗头人队伍游离在大部队周围,抓一些老鼠或虫子,送给相熟的人类朋友。

一些狗头人甚至割下豺狼人或野猪人的头颅,连带背部的皮毛,制作成和野民的狼头盔、熊头盔一样的兽首毛皮斗篷。

血迹未干,就顶在头上到处吓唬同伴,就算差点被受惊的同伴集火攒射,也乐此不疲。

他们唱着由狗头人萨满谱曲,领主菲莎作词的狗头人之歌,一边回家,一边将欢乐散播到每个角落。

“狗头人真勇!狗头人真棒!汪汪汪!”

“狗子和人类,一起去打仗!汪汪汪!”

“食人魔,好朋友,从不吃狗子!汪汪汪!”

“打得野猪人,哭着叫妈妈!汪汪汪!”

“打得豺狼人,回去叫爸爸!汪汪汪!”

两天之后,在一片汪汪声里,至少走失了十只狗子的情况下,河湾联军带着所有的战利品,终于回到了自己的家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