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吃茄子不削皮 作品

第十一章 :苏醒吧,猎杀时刻。

从华清池出来,找了个没人的胡同,随手将以前的衣物都丢进仓库。

穿着一身新的侯卫国才溜溜达达朝着四合院走去。

刚进院,三大妈就看傻了眼,看着从头到脚都是新衣服的侯卫国说道。

“卫国,你这是上班了有钱了?”

侯卫国笑道“哪有三大妈,这人靠衣服马靠鞍,穿的体面的好找工作不是?”

见侯卫国进屋后,三大妈嘀咕道“就败家吧,看你那点钱能花多久。”

对于工作的事情,侯卫国还真没有头绪,虽然重活一世。

但上辈子自己并没什么技能,而自己这具身体的原主,也只是一个高小毕业。

现在要是让侯卫国再去上学,都不用想,估计里面的内容侯卫国也就只能看懂,但要是真上学的话,还不如杀了他。

只不过,现在侯卫国得好好规划一下找什么工作了,毕竟不能一直吃老本不是。

晚上,侯卫国正想做饭的时候,门被易中海推开走了进来。

没废话,从兜里掏出三十块钱说道“卫国,到底谁拿的东西你就别问了,毕竟都是一个院子住着,到时候闹得不好看,就不好了。”

看着易中海手里的三十块钱,侯卫国笑道“成,也就是你一大爷,换一个人都不这么好说话。”

将易中海打发走了之后,侯卫国从仓库里面拿出两个包子就吃了起来。

这几天经过侯卫国的实验,侯卫国已经确定了,这仓库里面的时间是静止的。

他昨晚上蒸的包子,到现在拿出来吃都是热乎的,发现这个功能之后,让侯卫国欣喜不已。

这完全就是一个巨大的保鲜库啊,这要是利用起来,自己不就发了?

不过想了想侯卫国还是放弃了这个想法,这个年代,但凡有点不正常的事情发生。

绝对不会想到是异能什么的,也不会有什么异能局带你走。

而带你走的绝对是派出所的人,理由就是敌特。

经过上次的偷盗事件,侯卫国决定把自己家里所有值钱的物件都装进仓库。

虽然没什么东西,但现在这些东西对自己来讲,那都是家当。

正在打包父亲衣服的时候,侯卫国从衣柜里拿出一件上衣,就感觉到有点异样了。

将衣服翻了个遍,一把黑漆漆的勃朗宁手枪被侯卫国找了出来。

拉开弹夹,里面塞满了黄澄澄的子弹。

“乖乖,家里怎么还有这玩意?”

不过瞬间,侯卫国就想通了,现在还没有禁枪,而且候父又是军人出身。

家里有一把枪再正常不过了。

熟练的将子弹全部退了出来,又将勃朗宁给拆解开。

看着里面的配件都上着枪油,看来保养的还不错。

将勃朗宁再次组装好,只不过并没有放子弹,毕竟这枪长时间不用压着子弹的话,容易造成枪坏。

将手枪收进仓库,侯卫国又翻找了起来,最后又找到一包子弹50发,跟一个备用弹夹。

都收进仓库之后,侯卫国把所有的衣服都打包好,准备明天带到成衣铺子,能改的改。

不能改的就拆掉,要不然这些衣服也得浪费掉,毕竟现在的侯卫国还是不富裕的。

躺在床上,再次将勃朗宁拿出了出来,男人没有不爱枪的,尤其是当过兵的男人。

侯卫国自打退伍之后,就再也没有碰过枪。

所以今晚上才会拿出来把玩,“要不然明天去山里试试枪?”

“这玩意能打点活物,也能卖点钱不是?”

打定主意,侯卫国决定第二天一早就进山。

次日一早,侯卫国早早就起了床,梳洗完之后,刚推开门。

就看到阴沉着脸的何雨柱,抱着正在熟睡的雨水走了进来。

只不过雨水睡的并不安稳,眉头紧皱。

看到侯卫国之后,何雨柱只是阴沉着脸看了他一眼。

等何雨柱走后,侯卫国提着包裹就出了门,反正自己已经提醒了,要是他自己想不明白的话,那跟自己就没关系了。

自己能做的就这么多,要是上赶着,先不说那不是侯卫国的作风。

就凭易中海,侯卫国都不会去那么做,毕竟现在有了转移目标的人。

死道友不死贫道吗。

在成衣铺子量好尺寸,交了五毛钱定金之后,侯卫国就乘车朝着山区走去。

距离四合院最近的山,也能打到

野味的山,侯卫国只能选择平昌。

坐着公交车折折腾腾一个多小时,侯卫国终于来到了地方。

这个时候山都没有被开发,根本就没有大路可以走。

从仓库里拿出勃朗宁,将两个弹夹都装满子弹之后,又从仓库里面拿出一把带着刀鞘的刺刀。

这刺刀还是昨天晚上收拾东西的时候,侯卫国从柜子顶上发现的。

只不过锈迹斑斑的,昨晚上侯卫国可是费了好大的功夫才磨锋利了。

将刺刀别在腰后,手里拿着勃朗宁侯卫国就进了山。

进入山坳的密林里,里面的雪远没有路边的雪厚,侯卫国走在林间,脚下发出咯吱咯吱的声音。

走了很久,都没有发现动物的踪迹,侯卫国这时候也没着急,毕竟这时候是冬天,动物不出窝也算是正常。

也许是老天眷顾,刚翻过一处矮坡,侯卫国就发现前面的空地上有一个灰影。

悄悄的朝灰影的方向挪了几步,上膛瞄准开枪一气呵成,开完枪之后侯卫国很自信的没有等。

朝着野兔的方向就小跑了过去,看着还在蹬腿的野兔,侯卫国很善意的用刺刀解决了这兔子幼小的生命。

将兔子收进仓库,用把地上的鲜血处理了一下,侯卫国提着枪朝前方走去。

路上侯卫国又收获一只野鸡,正打算收工的时候,侯卫国的听见了一阵窸窣声。

翻过山坡,距离侯卫国二十米远的地方,一个身影呈现在侯卫国眼前“野猪。”

那头野猪正在用獠牙挑开地上的土觅食吃,不过侯卫国并没有动手。

先不说这野猪是群居动物,要是真有个两三头野猪,那他这把枪根本就起不了什么作用。

耐着性子观察了几分钟之后,看着野猪距离自己越来越近,而且并没有发现别的野猪身影。

侯卫国知道此时不能再等了,掏出手枪,瞄准了起来。

这野猪身上的皮,可不是侯卫国这把勃朗宁能够穿透的,毕竟这野猪常年在泥坑里打滚。

浑身上下硬的就跟盔甲似的,所以侯卫国瞄准的是野猪的眼睛。

但此时野猪也许是发现了侯卫国,抬起头朝四周警惕的看了一眼。

但侯卫国怎么可能放过这机会,抬起枪就打了出去。

一枪命中野猪的眼睛,野猪疼的嗷的一嗓子就喊了出来。

紧接着侯卫国又是啪啪啪几枪打了过去,野猪撒丫子就跑。

但此时侯卫国并没有追过去,看着野猪的背影,正准备再开枪的时候。

一道身影冲了出来,这一幕给侯卫国打了一个措手不及。

看清楚之后,侯卫国顿时就呆了,这他娘的怎么还有老虎。

而且这老虎还要跟自己抢食,这怎么能忍,但侯卫国却忘了,他手里的是勃朗宁。

并不是以前他用的步枪,此时他跟野猪的距离足足有五十多米远,两枪打过去,直接就打偏了。

在想开枪的时候,枪里的子弹已经空了。

“他妈的。”此时老虎也被激怒了,冲着侯卫国就冲了过来。

自己的体格什么样,侯卫国自然清楚,翻过山坡之后,蹭蹭蹭就爬上了一棵树。

此时老虎也来到了树下,正对着侯卫国嘶吼。

侯卫国没敢犹豫,掏出备用弹夹就换了上去,对着老虎就是两枪。

他可不敢等,这老虎可不是野猪,老虎可是会爬树的。

要真等老虎爬上来,等待侯卫国也许只有死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