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十翼 作品

第136章 带雨桃花

体力条又一次见底。

仿佛全身被淘空,手脚滚烫,全身瘫软。

汗水浸湿了军用席梦思,一种被掠夺的感觉。

这种感觉怎么似曾相识?

“对不起,主人。”伊曼蜷缩在他怀里喃喃道。

“你怎么认出我是主人?”

“大炮,舒琪长官说过,只有她和主人才能随时取出大炮。”

“为什么说对不起?”

“蔡琢妍长官警告过我,不能对您大肆掠夺,我没忍住。”

“性命双修功?”

“是的,蔡长官说,不许对您使用,可那种感觉实在是太美妙了……”

“没关系,我还行。”

“蔡长官还说,能和性命双修功抗衡的只有采阴补阳,只有那样,双方才都不会受到损害。”

张哲翰突然想起皮尔斯给的秘籍,按皮尔斯的说法,虽然不是采补功夫,自保应该没什么问题。

于是取出小册子握在手心里,脑海光幕信息提示出现:

【检测到秘籍类神佚物,正在读取……】

【《玉房秘诀》正在学习……】

【《玉房秘诀》正在进行基因融合……】

【《玉房秘诀》学习完成,基因融合完成。】

技能栏出现新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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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养阳术】

【等级:1】

【功能:蓄养】

【说明:源自彭祖《玉房秘诀》之滋阴养阳之法。可升级。已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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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曼,再来一次。”张哲翰一本正经淡定说道。

伊曼抬起乌黑的大眼睛:“真的……可以吗?”

“嗯。”

……

不再是被淘空和被掠夺的感觉,而是历久弥新,充盈丰沛。

真力弥满,满血复活,体力条满格,七经八脉热气激荡,甚至基因值都涨了一点,传说中彭祖八百多岁却无衰老之相,可能是真的。

“主人,我觉得,我好像要……坏掉了。”伊曼闭着眼睛,长长的睫毛颤动着。

张哲翰知道她在说什么,忍住没笑,转移话题道:“无极九剑学了吗?”

“学了,不是很熟练。”伊曼慵懒地答道。

张哲翰取出蛇形剑:“这个归你了,如果没什么任务剧情发生的话。”

“嗯……”伊曼神情缱倦,似乎没怎么在意。

张哲翰无趣地收回蛇形剑,突然发现登载舱的按钮亮了,心里登时踏实了许多,现在随时可以出副本,轻抚柔滑的脊背:“想不想出去?”

“不。”

-

张哲翰和伊曼再次出现在“王宫”门前,乌马拉正像一匹狼一样地来回溜达。

那名带路的军官领着一群士兵在清点战利品,地上各种武器、盔甲、盾牌堆积如山。

“你们可回来了,”乌马拉说着,取出一把方头刀递过来,“战场都打扫完了,歼敌万余人,这是那位天极境的武器。”

张哲翰很意外,接过刀问道:“后面那位?”

乌马拉的脸上露出心有余悸的表情:“是啊,被你的眼镜蛇活活咬死,惨不忍睹啊。”

天极境哪那么容易杀掉,而且还是被地藏境所杀,就算有伊曼的倍增,能打败打伤就很不错了。

难道是烛九阴?

张哲翰想起江择天一掌拍苍蝇似的把基努·李维斯拍在地上,这才意识到那个偷来的技能可能真的很厉害,只是自己之前觉得不靠谱,从来没试过。没亲眼看见实际效果,还不好下结论。只是这烛九阴体力消耗实在是太大,一般不敢轻易使用。

手里的刀有将近一米长,方形略带弧线的刀尖,头宽刃窄,雕工高超的象牙刀柄,刀背刻有复杂华丽的纹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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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阿奴律陀缅刀】

【类别:武器】

【属性:木】

【适用:地藏境】

【等级:60】

【功能:木御】

【技能:滚木碾】

【消耗体力:40%】

【状态:可装备】

【融合度:25%】

【备注:阿奴律陀大帝是缅甸历史上第一个大一统朝代蒲甘王朝的开国国王。可升级。可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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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哲翰把刀递回去:“这刀你留着吧,乌马拉。”

乌马拉忙摆手道:“我拿着没用,属性不合。再说本来就是你打死的天极境,是你的战利品,我只是帮你捡回来而已。”

“你是什么系?”

“土系。”

张哲翰在储物舱里翻了半天也没找到合适的装备,“那好吧,算我欠你的。”

转身把缅刀递给伊曼:“乌马拉送给你的。”

“谁要他送……”伊曼接过刀,话说一半没往下说,她正缺这么一把刀。

这场仗是拜里米苏拉让去打的,现在打完了是不是该有点什么表示?

张哲翰抬腿又进了“王宫”,国王还端坐在虎皮交椅上,一旁美丽的王后却没了踪影,张哲翰莫名有些失落,现在已经快半夜一点,可能去睡觉了吧。

“陈兄,欢迎凯旋!”国王起身走过来,张开双臂。

张哲翰忙伸手抵住,屏住呼吸:“这是微臣应该做的,不足挂齿。”

心里为王后鸣不平,这么臭的丈夫,那么漂亮的女人,真是一朵鲜花插在牛粪上。

国王不以为意:“我听说你不仅击溃了暹罗白象兵,还杀了暹罗王子?”

张哲翰没什么心情和npc唠嗑,敷衍道:“嗯,我看您还是利用缴获的武器装备尽快扩编军队吧。”

“是啊,暹罗王子阵亡,他们肯定会报复。”

听着好像是台词,张哲翰接茬道:“那怎么办?”

“如果现在有国玺,满刺子国就成了大明正式藩属国,暹罗就不敢再欺负我们了。”

“您不是和郑和去过大明吗?”

“去是去过,但皇帝陛下只是口头封赏,诏书和国玺让郑和送来,没想到三宝太监这次来去匆匆,根本就没在满刺子国上岸。”

张哲翰听明白了,您这意思就是让我去找郑和拿国玺呗,那是副本大boss好吧,搞不好还是诸天境,你这是要我这个海盗头子去送死啊。

没再搭理贪得无厌的穷国王,转身出门。

“接下来你们要去哪儿?”乌马拉问道。

“往北,穿过暹罗,去中国。”

“还用那只鸟?”

张哲翰一愣:“不然呢?你有更好的方法?”

“我的副本进入点是交趾。”

“那不就是越南河内吗?”

“这你就不懂了吧,从下个月开始,朱棣会在交趾设立交趾都指挥使司,整个越南正式成为大明的一个省。”

“你是说,现在那里是大明的地盘?”

“是啊,你听我慢慢跟你说。”

乌马拉顿了顿,讲了一个很狗血的故事。

几乎就在中国大陆靖难之役前,越南的国王一直姓陈,叫陈朝,统治了175年。直到7年前的1400年,一个叫胡季犁的顾命大臣篡夺了皇位,把陈朝宗室杀得一个不剩。但让他没想到的是,明明杀光了,朱棣却说,我这儿有一个陈朝逃亡的王子叫陈添平,还派兵把他送了回来。

无奈之下,胡季犁伏击了护送的明军,擒获了逃亡的王子陈添平,一审才知道哪是什么王子,不过是陈氏的家奴,就把他凌迟处死了。

“这姓胡的可真笨,明摆着是朱棣的阴谋啊,怎么能杀?这一来永乐皇帝脸上怎么挂得住?”张哲翰打断道。

“是啊,陈添平一死,就给了朱棣派兵的借口,”乌马拉继续说道,“也就是半年前,派出80万大军讨伐胡季犁,现在这会儿大战刚落下帷幕,正在四处抓捕胡氏父子呢。”

“你怎么那么熟悉?”

“我的任务就是抓捕胡朝国王胡汉苍,看实在完不成,才跑到新加坡来碰碰运气。”

“国王不是胡季犁吗?”

“胡季犁怕明军清算他,匆忙把皇位让给了儿子,不管是谁,我都抓不了。”

“为啥?”

“胡季犁是天极境,父子俩在一起,我怎么抓?”

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如果不是伊曼没玩够,这会儿早出副本了,张哲翰也就没搭茬。

“从暹罗过缅甸去中国,崇山峻岭的,万一再被射下来呢,不如去交趾要安全得多。我可以送你们去。”

张哲翰想起用尽吃奶的劲才打败的白象兵,万一掉在暹罗国还真麻烦,从新加坡到河内直线距离2100公里,从河内到昆明就只剩下500多公里了,确实方便了许多,于是拱手道:“那就有劳小舅子了。”

-

交趾的历史可以追溯到先秦的春秋战国时期,秦始皇统一六国以后,在这一带设立了三个郡,交趾归属象郡。秦末赵佗自立为南越武王,交趾成为南越国的一部分。汉武帝灭南越国,在越南北部设交趾、九真、日南三郡,在之后的一千多年里,交趾一直是中国的直属地区。

交趾居然和潮汕一样有夜市,半夜一点多依然热闹非凡,可把伊曼乐坏了。

空气中飘着烟火气和诱人的香味,小吃摊一个连一个,挑着黄色或白色的灯笼,长桌板凳,和潮汕夜市并无二致。

在木桌旁坐下,张哲瀚这才发现,满剌加王后穿的那种像旗袍的低胸长裙随处可见,女人的v形开胸都露出绣花抹胸。

“穿这种长裙的都是京族,明代叫安南人或交趾人,是越南的主体民族。”乌马拉解释道。

“要这个,这个,这个,还有这个。”伊曼指点着旁边桌上的菜盘对伙计说道。

张哲瀚突然意识到兜里没钱,抬头四下踅摸,乌马拉取出一个布袋放在桌上,“这是刚才在战利品里薅的。”

“暹罗钱在这里也能用?”张哲瀚打开布袋,取出一枚圆形钱币,居然是陶瓷的,还从来没见过。

“这叫瓷币,是东南亚赌场广泛流通的钱,最初是华人赌场发明的,慢慢也就成了非政府发行的主要流通货币。”

不一会儿,牛肉汤粉,烤肉米粉,炸虾饼,酸汤鱼,卷筒粉,摆了满满一桌,波斯女孩挨个尝,每尝一口都会发出一声惬意的啊声。

“慢点吃,”张哲翰爱怜地说,“明天带你去广东,比这可好吃多了。”

“潮州我也去过,我可以带你们去。”乌马拉说道。

张哲翰左右张望,这会儿明朝80万大军刚灭胡朝,夜市却看不见一个士兵,“怎么没看见军人?”

“明军纪律严明,全都驻扎在城外,晚上也不允许出来。”

张哲翰用连姆·尼森的徽章登录了黑水公司作战系统,动态图上只有三个红点,没发现黄点,“你们在这儿吃着,我一会儿就回来。”

“是不是去茅房?那边。”乌马拉指了指。

张哲翰没搭茬,起身向第一个红点走去。

前两个都很顺利,第三个却没敢贸然下手,因为这名特战队员对面坐着个女人。

头戴碟形圆帽,穿着红色低胸长裙,露出白色绣花抹胸,身材窈窕,秀丽端庄,皮肤白皙,赫然正是满剌加王后。

她没在国王身边,并不是去睡觉了,而是来了交趾夜市,能这么快就出现在千里之外,当然只能是天行者。

她不是红点,不是黑水公司的人,不能连她一起收了,只好放弃,悒悒返回。

回到大排档,张哲翰吃了一惊,伊曼和乌马拉不见了!

那袋瓷币还放在桌上,布袋口开着,两碗米粉吃了一半,还冒着热气。

张哲翰叫来伙计:“他们俩去哪儿了?”

伙计奇道:“不是您把他们带走的吗?”

张哲翰脑子轰的一下,没想到被人抄了后路。

有人一直在暗中盯着,一有机会就变成他的模样骗走了伊曼和乌马拉。

是李维斯还是皮尔斯?还是其他是什么人?

如果这俩在副本里,祝先生、张蚝和桑切斯是不是也在?

刚才明明没看见黄点,他们为什么不登录作战系统?

为什么不抓我?抓伊曼和乌马拉的目的是什么?难道又要逼我去帮他们通关?

他们并不知道我就是张翰啊,怎么就那么精准地抓了伊曼?

不行,得抓个俘虏问问。

回到刚才那个排档,那名特战队员不见了,只剩下红裙王后一个人在默默吃米粉。

“刚才那个男的是你什么人?”张哲翰在板凳上坐下,冷峻地盯着王后。

王后抬起美丽的眼睛:“你是谁啊?”

“我……”张哲翰噎了一下,他现在是朱允炆的面孔,她认不出。既不能说是陈祖义,更不能说是张翰,一时语结。

不过王后还是随和地说道:“刚才那人我不认识,只是凑巧坐在了一桌。”

动态图上黑茫茫一片,一个红点都没了,“他往哪儿去了?”

“没注意。”王后低头继续吃米粉。

“谢谢。”张哲翰起身要走。

“诶,就这么走了?”王后叫道,声音有些不满。

“怎么?”

“那么没礼貌,也不道个歉。”

“对不起。”

“一点诚意都没有。”

张哲翰抓出一把瓷币放桌子上,转身就走。

“我开玩笑的。”王后追了上来。

“哦。”张哲翰没心情搭理她。

王后又问:“你是在找人吗?”

“嗯。”

“第一次来交趾吧?”

张哲翰站住,转过头来:“你怎么知道?”

王后指着前面:“你走的方向,是个死胡同。”

张哲翰嘴硬道:“翻过去就是了。”

“翻过去是条河,然后是荒野,军营。”

总不能说去荒野找人,张哲翰又一次语结,目露凶光道:“你是什么人?为什么跟着我?”

王后吓得花容失色,退后两步,脸色凄然道:“我,我不过是个普通天行者,被刷新了很多次了,每一次都掉在土匪堆里。”

张哲翰想起满剌加国王臭烘烘的“王宫”,想起曾经感叹一朵鲜花插在牛粪上,语气缓和道:“所以你想让我带你出去?”

“只要你能带我出去,让我做什么都可以。”王后美丽的眼中噙着泪花,“这样没完没了的刷新,太痛苦了……”

命犯桃花,还是一朵带雨的桃花,张哲翰最怕女人哭,叹了口气:“那就跟着吧,不过没那么快,我还要救人。”

“谢谢你。”王后抹了抹腮上的泪痕,“我不会牵累你的。”

张哲翰转身往回走,王后小心地跟在后面。

这大半夜的,上哪儿找伊曼呢?

没有任何线索,他们甚至有可能已经不在这座古城里。

最简单的方法当然是刷新,一刷新伊曼就会回到宣慰使府,能通关也能一了百了,伊曼就会出副本回到浴室里。

可主线任务是“刺杀郑和”,通关的可能性几乎为〇,那就只能破坏通关,和恺撒副本一样,只要“刺杀郑和”的条件丧失,副本就会刷新。

“你叫什么?”张哲翰边走边问,拐进一条胡同。

“岑思思,不是耳东陈,是山

不知道为什么,这个名字让张哲翰一下子想起了柳依依,好感度瞬间上升,“你这身装束也太惹眼了。”

“没办法,一刷新就是这一身,兜里没钱,又不敢去打劫,好不容易赚点钱,一刷新就又没了。”

岑思思正说着,腰间一紧,耳边呼的一声,已站在一个院子里。

这是个很小的院子,只有一间房,一个厨房,院场也就三四十平米,院墙边一棵不知道什么树,树冠遮蔽了大半个院落。

张哲翰推开房门走了进去,在黑暗中摸索着火折子之类的东西。

“嚓”

火星一闪,一束小火苗亮起,映出岑思思秀丽的脸。

她的手上拿着一个三寸长的薄木片,木片的一头燃着火苗。

“这是……”张哲翰奇道,那木片既不是火折子也不是火柴,显然是个神佚物。

岑思思点燃油灯,鼓腮吹熄火苗,递了过来:“这是我在一个南北朝副本里得到的,送给你吧。”

张哲翰接过木片,光幕提示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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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齐妃发烛】

【类别:辅助】

【属性:无】

【功能:磺火】

【状态:可使用】

【备注:《资治通鉴》载:“陈宣帝太建九年,齐后妃贫苦,至以卖烛为业。”元陶宗仪《辍耕录》:“杭人削松木为小片,其薄如纸,熔硫磺涂木片顶端分许,名曰发烛,又曰粹儿,盖以发火及代灯烛用也。史载周建德六年,齐后妃贫者以发烛为生,岂即杭人之所制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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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认最早的火柴是恺撒时代的罗马人发明的,这发烛的原理差不多,也是在木片上涂硫磺,陈宣帝是公元六世纪,不知道是不是西方传入。

张哲翰正琢磨着这东西怎么用,岑思思拿过来在墙上一擦,嗤啦一声火苗闪起:“你在任何石头上一擦就着了。”

“怎么好意思要你的东西。”张哲翰看着火苗假意推辞道。神佚物火柴,可以无限次划,和印子金一样在幻界、副本和地球都能用,相当于有了一个无限打火机,这不起眼的小木片太有用了。

岑思思吹灭火苗,把木片往张哲翰手里一塞:“小玩意而已,再说我现在有求于你,就别和我客气了。”

屋里只有一张床,床上被子掀开着,两个凹下去的窝尚有余温,“是你杀了npc?”岑思思伸手摸了摸被窝问道。

“我这不想着给你换换衣服嘛。”张哲翰有些尴尬,刚才只是试着发了一柄鱼肠剑,没想到这个院子这么小。

“哦。”岑思思拉开床边的橱柜门,左边叠着男装,右边叠着女装,张哲翰推门出去,站在院场等她换衣服。

“好了,进来吧。”岑思思叫道。

张哲翰推门一看,她换上了一件白色真丝长裙,薄如蝉翼,抹胸的轮廓和婀娜的曲线都一览无余。

“这是……睡袍?”

岑思思妙目盯着他:“你不是要在这里睡到天亮再去找人吗?”

这确实是他的意图,半夜一两点,去哪儿都做不了什么事。

张哲翰脸红了红:“那你睡床上吧,我打地铺。”

岑思思从橱柜里抱出一床被子铺在地上,“要打地铺也应该是我。”

张哲翰坚持道:“地上这么凉,你一个女孩子怎么受得了,还是我睡地上吧。”

岑思思犹豫了一下,“要不……,咱们都睡床上,各盖各的被子,怎么样?”

人家女孩子都这么说了,你个大老爷们还能说啥。

“好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