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这个洞穴,我也不知道这里面到底隐藏着什么秘密。特别是那只死山魈,就在刚才,我还看到它的灵魂和肉体正在展开分裂式的的挣扎,可一转眼,轮胎就上气不接下气的跑上来跟我说它不在下面。
“这下去的台阶上你们仔细看了吗?”
我不希望刚才幻象中的事情发生。三木摇了摇头:“老高,我发觉这里的人除了我,你们都神神叨叨的,你能告诉我这是为什么吗?”
“也许,我们是贼,你是警察吧!”
说话的时候,我耸了耸肩膀。除了这样回答,我也不知道该说些什么,毕竟我们所经历的一切,都不是涉事人所能理解的。
就像刚才我和冯子青所看到的那一幕,就不为三木所能理解。别说是他,就算是他人,他难以置信。遇到这种事,只有亲历者,才会相信。
他不信我也没有办法,谁叫他跟着我们一道穿越呢?
穿越者,都得付出点什么。
但直到目前为止,他连头皮也没有擦伤一点。并不是我这人心胸狭窄,如果他没有第六感,火眼又高,那我们所做的一切,在他都是一种痛苦,一种煎熬,一种恐惧。
不过所幸他来这里跟我们在一起,是他自己穿越来的,我们没有任何一个人邀请他加入过。他和我们不是同一个世界的存在,他的世界,光明与枪同在;我们的世界,黑暗伴随杀戮,鬼神缠绕金钱唱歌……只要你不怕死,拥有足够的胆量,就可以最终战胜黑暗,杀灭鬼神,占有人人渴求拥有的金钱!
我们的职业,说得好听一点,叫摸金,说得难听一点,叫盗墓;我们的称呼,叫得好听一点,叫摸金匠;喊得难听一点,叫盗墓贼。但在我们自身,却没有人忌讳这一切,因为我们都信奉着一点——当金钱的辉光掩盖了大地的眼睛,一切黑暗与邪恶的东西,都会散发出金光闪闪的光辉来!
这,也是人们千百年来前仆后继地掘人坟墓的原因。还有一点,就是坟墓一旦掘开,曾经的胆怯与恐惧,杀戮与死亡,猜忌与怀疑,通统都会化为乌有……金钱,美酒,漂亮的女人,富贵的物质生活,豪华的住宅,高档化装品,名表,豪车,就会在现实生活变成现实。
“老高,你不能这样说话,虽说你我不是同一个世界的人,但你我骨子里所流淌的血,却都属于同一个种族,那就是炎黄。”三木的话声,像是一把利剑,嚓的一声便刺进了我的心脏,“你应该看到——眼前的黑暗终究会退去,光明终究会到来……”
“我觉得你不适合当警察,你应当去当一个抒情诗人。”
“一度,我写过诗,但后来放弃了。”三木实话实说。
听到他这样说,冯子青对他不由产生的好奇与兴趣。在这个物欲横流的世界,他,一个身高一米八以上,体重达八十公斤以上的家伙,居然会是个诗歌爱好者!
“曾经,我也迷恋过写诗,只是可惜的是——后来放弃了。”
我在旁边静静地听着,没有插话。生活中的每一个人,都有自己不传的秘密。写诗,曾经风靡一个时代,也曾经让一个个少男少女的心,在诗的国度里浮沉,抒写最最真实的自己,和在黑夜里呼唤那个属于自己心仪的另一半……当曾经的痕迹淹没在历史的岁月当中,当曾经的青春诗人折断理想的翅膀,当曾经的梦想在那个漫长的雨夜里死去,原本的激情与豪迈,疯狂与执着,躁动与追求,就会化着最后埋葬爱情的那一滴眼泪,自己一个人孤独地走向未知的迷茫……
“老高,快叫三木和冯子青下来,——我们都等不及了!”
“这就来。”
我一边应答,一边催促三木和冯子青快点走。还是冯子青居中,只不过这次换成了我在前面开路,三木在后面的压阵。
黑暗跟随我们一同随旋梯下沉。
轻细的脚步声在洞穴中回响。
我们谁也没再说话。该说的话,刚才都说了。埋在心中的话,都不想说出来。谁都有自己的秘密,——拐过一道窄窄的行道,我看见了一线微光。
微光中有张我熟悉的脸——二痞子李千寻。
与我同时看到他的,还有冯子青。三木和他不熟悉,所以当他看到挂在悬崖上的李千寻时,不禁惊然问道:“你是谁?”
他的声音,和冯子青睡梦中的声音如出一澈。我不禁回头看了他一眼,心想道:“他,不会就是冯子青梦中那个灵魂吧?”
喜欢诡城密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