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能挣脱开,还被更拉近了一些。
演唱会已经开始,天上却渐渐开始落雨了。
甜丝丝的歌声穿梭在小雨间,倒让这雨水也显得黏腻了起来。
在镜头拍不到的地方,段宁低声嘀咕:“这种歌,有什么好听的……”
话虽这么说,他的眼睛却从头到尾盯着台上,不明的神色在他眼里流动,最后化作很熹微的光亮。
这光亮并不像是一场大火,而只是火堆熄灭过后的一点火星,轻轻一吹,就会熄灭得了无痕迹。
地下乐队,段宁已经待了十年。
他最熟悉的就是潮湿、昏沉的环境,底下的人群在迷离的灯光里声色犬马,是他十三岁时,整夜整夜梦境的底色。
那时他还不配上台,只能站在角落,看着头顶闪烁又璀璨的灯光,舞台上乐队倾情的表演,却连观众都称不上。
烧伤的疤痕是他祛不掉的丑陋,他明明刚从大火中逃生出来,雨季却从那一天开始,一刻未停地落下。
要怎么样才能站上台呢?
他比任何人都痛恨这些疤痕,又不能直接把这几块血肉剜出来,再重新缝好,然后告诉其他人,其实如果我上台,也能唱得很好。
天才在被造成神之前,是没办法告诉别人自己是天才的。
就算偶尔泄露了,接收到的也只有数不清的否认和嘲笑。
没人相信你是天才,除非你很成功。
他于是无师自通地开始写歌词,给观众,写给台上的人写,最后给乐队里的每个人几乎都写了上千首,队长终于发现了他的天赋,准他上台试试。
舞台终于短暂的属于他,他的恐惧在欢呼声里渐渐消弥,他忽然明白,那些疤痕已经被掩盖在面具之下,不需要被害怕了。
但面具不能遮挡一切,那些雨,还是一刻不停地落在他身上,就像现在一样,他终于有了做观众的资格,但走了十来年,他还是没有走到地上。
小甜歌就算唱得再难听,却能站在段宁难以触及到的舞台上。
他或许一点也不厌恶这个歌手,他厌恶的,从头到尾只有他自己。
他们的位置要看到歌手其实有些艰难,陆明再迟钝也能察觉到段宁身上渐渐浓烈的沉郁,就像落在他们身上的雨滴,无声无息,却会让衣服和皮肤黏得更紧。
就算是再轻柔的面料,这样黏粘久了,再撕开也还是会有些痛的。
陆明鼻尖好像已经弥漫着那种潮湿的气息,他忽然把段宁抱起来,让他坐在了自己的后颈上。
“……这样看清楚了吗?”
段宁没想到男人会有这种举动,瞳孔缩紧了一瞬,稳住身体之后,下意识低斥了声:“你做什么?!”
陆明却丝毫没有要把他放下来的意思,只是像在说着一个最无可辩驳的事实那样,平静叙述道:“段宁,不久之后,站在台上的就是你了。”
舞台很吵,但这句话偏偏越过朦胧的雨幕和喧闹的人群,让段宁听清了。
段宁微微一愣,抿了下唇,心中说不上是什么滋味:“……还差得远。”
“很近了。”陆明说,“很近了,段宁……”
花絮到这里也算拍摄完成,陆明礼貌地把摄像人员请走了,提前带着段宁走出了这场音乐的狂欢。
他们都不是什么喜欢热闹的人,却偏偏需要一次又一次跟人群联系起来,或多或少展现些什么,又或者只是做自己需要做的事。
所幸,他们也不算排斥。
雨势渐渐大了。
这种雨里,无论是街道还是其他什么地方几乎都没什么人,愈发显得空旷。
来的时候,摄像大哥开的是陆明的车,现在他独自去交差了,这辆车就又回到了陆明手里。
陆明本来准备回家,但瞥见副座的段宁,男人握着手方向盘的手指一顿,忽然改变了主意。
车子启动,渐渐远离那片欢腾的人群。
不知过了多久,他把车开进了一座老旧的街区。
那里似乎有一处酒吧,但是已经渐渐废弃了,又或许是因为危险,已经不再被使用。
那片屋顶都还在漏雨,只用几块塑料板遮蔽着,似乎已经不再拥有属于它完整存在时的价值,但唯独中心的舞台,依旧是完好的。
段宁本来漫不经心看着窗外的景色变幻,望见这个废弃的舞台,猛地转过头,忽然明白了陆明的意思。
他的瞳孔紧缩,喉咙像被什么堵住一样半天发不出声音,最后短促地笑出了声:“那歌确实不好听,要听听我的歌吗?”
像是冷笑,又似乎不是。
但这是他第一次用询问的语气征求陆明的意见,陆明不可能不答应,更何况,这本就是为他准备的。
陆明从后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