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84章

“……”

“慢悠悠”地飞了半小时,龙与精灵抵达哥谭。搜索本文首发: e8中文网 e8zw.net

不得不说,每个领主都有其独到的管理领地的方式。即使到目前为止,阿萨思依然不认可蝙蝠的理念,但她必须承认,蝙蝠的理念和做法似乎更适合哥谭的发展。

众所周知,哥谭是一座混乱又富饶的大城。

谎言、欺诈、毒物、暗杀、大事件是够成它的基本色调,而正直诚信、善良守序且有原则性,基本与它无关。

正因为它没有,所以蝙蝠侠的横空出世显得异常可贵,也格外引人注目,让人忍不住去模仿、去改变。

而正因为它“有”,所以她的“以杀止杀”并不能从根源上解决这座城的问题,充其量只是为他们更换了一个暴君统治者,等她一离开,他们就会恢复原样,哥谭从根子上是不能被暴力改变的。

能改变它的唯一“利器”,只有信念……

蝙蝠侠给人心中种下的信念。

换在以前她不会理解,可在经历过苏珊的“最后一课”后,她终是明白了一点。“信念”的种子一经种下,不管十年二十年,它都会长成参天大树的。

而布鲁斯就在等待大树长成、绿荫如盖的那一刻,待到那时,他坚信哥谭会变得更好。

选择走这条路的布鲁斯从不需要他人的理解,更不会给任何人解释。他与苏珊一样,都是意志坚定地行走在自己道路上的人。

透过窗望向下方夜景,阿萨思勾唇:“真难得啊。”

“直到百年过去了,我才看清布鲁斯的布局。你说,人类中的聪明人怎么能聪明成这样?”

莱戈拉斯却说道:“或许,他根本不想要这份聪明。”

“人类的成熟往往伴随着心灵上的重击,聪明也是。我们都是这么过来的,不是吗?”

思及布鲁斯的遭遇,阿萨思敛了笑容:“也是。”

八年过去了,哥谭的治安相较以往着实好了不少。

还记得她与克拉克来到哥谭的第一晚,这里又是爆炸又是绑架,风里还飘着一群人的血味。而现在,风的味道干净了不少,夜间也只响起了两次警笛声。

她能看到街头的蝙蝠喷漆,上面写着“蝙蝠侠,城市英雄”。她还看到一群未成年穿着带有“r”字母的红衣服到处跑,称自己为“罗宾”……当然,也有人化成小丑,到处泼漆捣乱的。

小丑?

哈?小丑,这货还活着?

她也是没想到,当年她一个降落把小丑砸成高位截瘫,还以为这货的余生就这么躺平到底了,不料这货命硬得很,愣是被人从阿卡姆救了出去,还“东山再起”,再度投入造业大业中。

最离谱的是,他明明动弹不得,偏偏还能作妖,甚至成了一批人的“偶像”,受人追捧,这冥场面属实让龙难绷。

但话说回来,小丑如何,哥谭如何,都与她无关,她不会管蝙蝠地盘上的事,免得横插一手弄巧成拙,反而给蝙蝠添麻烦。

明天她就去蝙蝠洞看看阿福,带上一些茶叶和草药,以及给孩子的伴手礼。过后,她就要准备前往天启星了。

莱戈拉斯:“如果你的队友不赞同你前往天启星呢?”

阿萨思:“他们又拦不住我——都被欺负到头上两次了,再让天启星活着,我可丢不起这个脸。”

等回到次元夹缝细数战绩,她得被其它噬星者嘲笑死,居然会被一颗星球上的喽啰欺负两次?

毁灭它,永绝后患,这才是王者之怒。

“做任何事都会有后果,有胆子侵略就要做好被灭绝的准备,我不会给它们忏悔的机会。”

只会让它们永远消失。

第374章

阿萨思见到达米安是在韦恩庄园。

彼时, 阿福正带着莱戈拉斯走向“龙之湖”,他们一个绅士又富有智慧,一个优雅且懂得艺术, 可谓是一见如故、相谈甚欢,很快从莎士比亚聊到文艺复兴,从乡绅风情切入维多利亚风格,听得阿萨思是一愣一愣的。

阿福给了她一个台阶下:“肯特小姐, 我为你准备了一些小甜点。如果对你胃口的话,请不要客气。”

“还有, 我最近在花园里新装了一个秋千,感兴趣的话可以去坐会儿。”

简言之,抱着你的零食吃去吧体育生,不要插入艺术生的高端谈话。

阿萨思自然从善如流, 卷过小零食乐得清闲。而阿福带着精灵在庄园里转悠,边走边介绍着种下的一草一木,不多时,两人又聊起了栽种和修剪的艺术。

之后, 阿福说起了韦恩一家的历史,布鲁斯与正联的关系, 以及阿萨思沉入湖中养伤的过往。

事无巨细, 他都没有瞒他。在阿福眼里, 能被阿萨思带进韦恩庄园的非人类都是正联预备役, 再加上精灵顶级的外形和通身的气派, 怎么看都不像是个坏蛋。

既然迟早是自己人,交代得清楚些不是更好吗?

莱戈拉斯听得入神:“她沉睡在湖底, 你们守了她几年……”

阿福点头:“当时她伤得很重,我们帮不上她的忙, 唯一能做的只有等待和祈祷。万幸,地球没有失去祂的领主。”

静默片刻后,阿福道:“要坐船去湖上钓鱼吗?”

“可能是受她的磁场影响,这片湖的鱼个头都很大,上次达米安少爷还钓上来一条7英尺长的鲶鱼。”

——并决定养它。

他家不省心的少爷把鲶鱼养在了布鲁斯的露天游泳池里,恰逢更不省心的老爷带着新任女友回家,然后……那个可怜的女孩被泳池巨怪吓了一跳,当场与布鲁斯分手,一周内离开哥谭,后续也没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