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审查、法律风险评估之类的工作,一般没有什么危险,但凡事都有例外,简疏文曾见过这么一起案子,一个公司涉嫌犯罪,公司的法务人员就因参与和协助犯罪而获刑,落网前公司老板把涉事法务看得紧紧的,因为他知道的太多了。
简疏文不清楚万仁峰的那个证券公司的具体业务是什么,是否有灰色的地方?万仁峰是不是让陈非去接触这些灰色业务了?
想到这,简疏文不由为陈非担心起来。
回到家后,简疏文左思右想,给陈非发了一条微信。
简疏文有陈非的微信,上次他拿着陈非的手机把两人的微信加了回去,陈非虽然没再删他,但也一直没跟他说话。
简疏文发的是:工作上如果有不得已的地方,记得保全自己,独善其身。
简疏文相信陈非能听懂。
过了许久,陈非回了一个字:好。
那次峰会过后,生活一切如常,简疏文白天上班,晚上给时桐打电话,时桐很忙,而且那边的信号和互联网不太稳定,如果武装部队之间有冲突,就可能出现信号和网络中断的情况。
见不到时桐,简疏文觉得自己像个深闺怨妇。
“什么时候回来?”电话里,简疏文问时桐。
“快了快了。”时桐只是说。
时桐这个“快”跟我们定义的“快”是不是不太一样?简疏文郁闷地想。
简疏文一边郁闷,一边照常上班、工作。
一日,疏文律师事务所内来了一位穿着警服的客户,这名客户说他是林子川的同事。
第159章 为什么 你觉得他是为了什么?
“我同事被人起诉了, 罪名是敲诈勒索。”客户叫楼武,是上城区公安分局刑警大队的一名警员。
简疏文一边看手里的资料一边说:“你的这位同事叫林子川?上城区公安分局的林警官?”
楼武点了点头,“你应该认识他。”
“我的确认识他。”
“那你应该清楚他不是这种人。”
简疏文没有着急回答, 而是继续看手里的资料, 突然, 他看到这起敲诈勒索案的原告叫陈非。
“陈非?”简疏文惊讶出声。简疏文心里的第一反应是:哪个陈非?不会是同名同姓吧?”
简疏文继续看资料, 他看到了这个陈非的现工作单位和职位:金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法务部法务。
工作单位和职位都对得上, 这个陈非就是简疏文认识的那个陈非。
简疏文微微瞪大了双眼。
“陈非起诉子川,说子川威胁他如果不拿钱贿赂,就把他列为杀人案的嫌疑人,还说子川在他家打了他。子川是什么样的人我清楚, 他不可能这么做。”楼武急道。
“楼警官你先别激动。”简疏文说, “我需要更加仔细地了解事情的来龙去脉。陈非说林警官向他收受贿赂, 如果不给,就要把他列为杀人案的嫌疑人。我能问一下是哪起杀人案吗?林警官在见过陈非后, 是否真的把他列为了嫌疑人?”
楼武回答:“是钱弘被杀的案子。子川那次去陈非家走访, 从陈非家回来后, 确实把陈非列为了重点嫌疑人。”
钱弘被杀案?简疏文想起之前大家都以为钱弘只是失踪而不是被杀的时候, 林子川就坚定地认为钱弘死了,而且没少来事务所找陈非询问线索。
“陈非有什么证据吗?”告人是不能乱告的, 简疏文问楼武陈非手里有什么证据。
“他有一段录音。”楼武道。
简疏文继续问:“现在你们局里是怎么处理的?林警官被起诉, 是经局里调查后移交检察院由检察院起诉呢, 还是陈非个人提起刑事自诉呢?”
敲诈勒索行为可能构成刑事犯罪, 需作为公诉案件由检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诉。遇到敲诈勒索,被害人应该先去公安局报案,公安局立案侦查后,再由检察院向法院起诉。但也有特殊情况, 比如被害人有证据证明被告人的行为应当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检察院不予追究的,被害人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
楼武说:“他先举报,我们局里也调查了,但我们局里调查后认为子川不构成敲诈,不予立案,他就自己去法院把子川告了。”
程序是合理的。
“所以是自诉案件?”
“嗯。”
“那林警官呢?怎么只有你过来,他作为当事人却没来?”简疏文奇道。
“虽然我们公安调查后不认为子川存在敲诈行为,但陈非起诉到了法院,法院那边觉得这个事情涉嫌犯罪和严重违纪,所以暂停了子川的职务,还限制了他的人身自由,也不知道法院怎么想的。所以我才会代替子川来找律师。”
简疏文接下了这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