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章 临时避难所
环顾四周,我们开始琢磨有没有办法将那深坑封住,以免里面的东西继续破坏城市。
我知道这个想法很疯狂,但是我觉得很有必要,也许只是出于单纯的厌恶,也许是因为我知道,那深坑里的东西将是极大的祸害。
然而想象总是好的,但是实际情况却告诉我,想要毁掉一个直径一百米,深不见底的地洞,根本就不可能是一个人能够完成的任务,就算给我们一百吨炸药,我也搬不动啊。
现在要做的就是顺利到达人类的据点,那结果自然不同,说不定能够想办法一起炸掉这个深坑。
想到这里,我们决定将这里的位置记下,等寻到帮手再做计较。
我们将车掉头往回,寻找一条岔路,绕过这巨大的深坑,然后回到高速之上,继续往城市深处行去,然而这一路,与刚才的情况一样,所有阻挡道路的车辆都被移到了一旁,道路上出奇的干净。
路上担搁了那么久的时间,此刻已经是下午时分,惨淡的阳光从楼宇的缝隙中照射在路上。
我开着满是血迹的消防车,钱小月开着装甲车,就像是舞台上的独角戏演员,被一束束光芒投映着,在空旷的路面上显得尤为孤独,也极其显眼。
我知道,距离夜晚来临的时间不多了,看来今天无法到达东区了。
如果再不找一处藏身之所,我们可能真的要在车里过一夜。
其实我并不是不愿意在车里过夜,但是我实在忍受不了一夜都被行尸拍着窗子,那样我根本无法入眠。
打开小胖的手机,我看了看东区避难所的距离,大概还有大约两小时的车程,这还是不计算路上可能出现的障碍。
避难所周围的情况尚未明确,我不可能选择晚上夜闯,果然进入避难所的计划只能推到第二天。
一边行车,我一边看着周围的大楼,每一座大楼里都是深邃昏暗的,不时在窗户上还有人影攒动,我知道那不是人,而是不眠不休的行尸。
再看那些居民区,那基本已经成了人类禁区,大白天都有好几只行尸漫无目的的拖动着承重的脚步来回游荡。
我们必须找一处独户,并且具有很强的防护措施,尽量只有一个出口的地方,那样行尸才不会从别的入口进来。
没办法,钟馗号已经完成了保护我们的任务,调去执行别的搜索任务,所以我们需要自己做好防范措施。
汽车转过一个路口,我们驶入了一条商业街。
显然,刚才我的那些要求,这里的店铺都很符合,铺面一般都只有一个出口,而且那些贩卖奢侈品的店家,也拥有不错的防盗门。
不过因为这条街出于背阴的区域,旁边的一处楼盘将阳光几乎都挡住了,所以这里的行尸相当活跃,看到我们的车就纷纷冲了过来,追在车后跑。
我们实在找不到机会停车,于是继续往前开。
不断有行尸从正面冲过来,它们悍不畏死,撞在挡风玻璃上溅出一团团黑血。
我的消防车就像收割机一般,从巷子里杀出一条血路,最终冲出了巷子,拐入另一条朝阳的巷子,后面的装甲车紧随其后,也冲了出来。
那些行尸虽然并不惧怕阳光,但还是纷纷放慢了脚步,在阴暗处对着车尾咆哮。
我的心碰碰乱跳,许久之后才平息,这时车已经开到了远离行尸群的区域。
恶心的鲜血味道充斥在车内,我迅速打开车门,从车内翻了出来,坐在地上大口喘气,小胖和江妮妮也是一样,一边喘气,一边干呕。
喘了一会儿,我们发现有好几只躲在阴暗处的行尸已经尝试着缓缓向我靠来,而且渐渐的形成了包围之势。
没有办法,我只能走回车里,拿出了那把鬼头太刀。
让小胖和江妮妮待在车里,我关好车门,和钱小月一起背靠着消防车,一边歇气一边等待行尸向我们走近。
不多时,一名身穿衬衫的短发男行尸跑到了我的面前不远处。
他张开满是黑牙的大嘴向我咆哮,脖子以一个不可思议的角度歪着。
最后两步,可能是受到了食物的鼓励,他竟加快速度,黑色的指甲向我的头抓来。
但是,我早已举起了太刀,照着他的额头狠狠的砍了下去。
嗷的一声怪叫,那行尸被打的一个趔趄,往后退了好几步,竟然没有被砍成两半。
当它再扬起头时,额头上多了一条黑色的伤痕,整个塌陷了下去,有黑色的血从中渗出,但似乎并未有其它影响,他还是一步步的向我走来。
显然,这里的行尸不一样,身体要坚硬得多,在皮肤下面居然生着一层硬壳,类似甲虫一般坚硬。
刚才的一击我已经使出了全力,现在整个手都传来一阵麻木感,然而更多的行尸已经从四面八方接近。
我看了看手里的太刀,有些不可思议,默默后退两步。
虽然这些行尸不怕刀砍,但是子弹的穿透力还是极强,钱小月双手开弓,啪啪啪几枪,便干掉了数只行尸。
但是钱小月打了几枪,手枪便发出咔哒咔哒的空响,显然是没子弹了,她搜索了一下身上,给我做出了一个耸肩的姿势。
正在我们想要不要回车上,然后开车将它们压死,我忽然眼前一亮,发现在这十几只行尸中,竟然有一个穿着警服的男人,腰间还别着手枪。
于是我一发狠,向着那行尸冲了过去。
途中有两只行尸想来挡我的去路,都被我用太刀砍成了两半。
同样是被刀砍,但是有的行尸却这么脆弱,这倒是让我有些意外,显然并不是所有的行尸都生着那种内甲。
我冲到那警察行尸面前,直接将它扑倒在地,然后伸手拔出了他腰间的手枪。
警察行尸是个中年,加上一条腿已经断掉,根本不是我的对手。
我骑在警察行尸身上,将枪管伸进了警察行尸的嘴巴。
碰!一声枪响,警察行尸在地上抖动了几下,终于不动了。
这时候其他几只行尸也围了过来,我站起身,将枪扔给了钱小月。
两人夹攻,那些行尸就像瞄活靶子一般,迅速被我们解决掉了。
碰!钱小月又是一声枪响在四周楼宇中回荡。那行尸眉间开花,一团黑血从后脑爆出,登时倒了下去。
此时,另一只行尸已经抓住了我的手腕,并且向我的脖子咬了过来。
我不慌不忙,将太刀架在它的脖子上,用力一别,将它的头砍了下来。
短短一分钟以后,我们的身边已经横七竖八躺了十几具行尸的尸体,黑色的血液四处流淌。
我放下沉重的太刀,擦了擦额头上的汗珠,开始苦笑。
电影里的丧尸猎人是那么帅气,而且仿佛打丧尸对于他们来说是某种享受,而我们没杀一只都是心惊胆战。
确定没有更多的行尸接近后,我想起了那警察行尸,于是回到他的身上翻找,结果在枪夹里发现了另外三颗子弹。
“早知道就节约点了……”我一边将三颗子弹扔给钱小月,一边叹气。
钱小月将手枪重新上膛,问道:“今晚我们就在这里住?”
我点了点头,我看了看周围的几家店铺都开着门,里面的行尸刚才都冲出来被我解决掉了,现在应该比较安全。
其中一家店是一家著名的男装品牌店,平时一件夹克都要上千块,现在全都成了摆饰。
这家店不仅有防盗钢化玻璃门,而且里面还有一层防盗铁栏门,正是我梦寐以求的避难场所,只是到了夜晚,外面可以将店内看的一清二楚。
其实我们并没有别的选择,一来刚才浪费了那么多时间,现在太阳已经快要下山,二来刚才的响动已经惊动了更多的行尸从四面八方追踪而来,我能听到它们沉重的脚步声,还有低低的吼叫。
我们不再犹豫,将必备的口粮、水背好,将车钥匙拔了下来,然后将车门锁好,便冲进了店里。
到店中,我们先把玻璃门掩上,然后开始四处查看,排除危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