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杏花

? 到了年初五这天,节庆诸事已经料理得差不多了,安乐王崔广胜便命人来请沈离央初十过骧城一叙。和往年一样,一同请的还有几位安乐军的头领。

从留城到骧城大约是两三日的行程,沈离央将诸事安排妥当后,在初七这天上了路。

骧城是安乐军的政权所在地,也是最早确立的根据点,比别的地方景象自然是不同。

尽管天才蒙蒙亮,就已经有商贩挑着担子在街上吆喝。年节后百业复兴,熙熙攘攘的大街小巷也还带着节后的余庆,一派繁荣之景。

沈离央平时私底下出行为了骑马方便,不引人注目,一般都是扮作男装的。她女装本就英姿飒爽,出人一等,此时作了男装打扮,更显文质彬彬,气度风流,引得路人纷纷注目。

青石板长街上带着雨后特有的清新,沈离央牵着马慢慢走着,在一个卖杏花的小摊前停住了脚步。“这花怎么卖?”

卖花的姑娘看了她一眼,低下头怯怯的说:“一文钱一朵。”

拿出一块碎银放下,沈离央挑了几支白里透红的执在手里。

“不用这么多的。”小姑娘急忙把那块碎银推过去,“这么多,买下这所有的都足够了。”

沈离央低头轻嗅手中的花,轻笑道:“金银有价,花香无价,我觉得很值得。”

刚说完,身后忽然传来一阵爽朗的笑声。

“我道是哪里来的如此俊俏的少年郎,原来是五弟啊。”

因沈离央在几位义军首领中年纪最小,行序排五,会这么叫她的人并不多,所以来人的身份并不必多猜。

沈离央回头一看,不远处站着的正是安乐军中的又一重要人物,此次一同应邀前来的柳开阳。

柳开阳在起义前就是个小有名气的江湖游侠,嫉恶如仇,乐善好施,因为杀了一伙正在行凶的恶棍而被官府通缉,一怒之下就投了军。

柳开阳身着青衫,腰悬长笛,也是一派潇洒风流。

他走近前来,上下打量着沈离央,故意“啧啧”了几声,“这风采,真是'骑马倚斜桥,满楼□□招'啊。”

这诗的意境好,意思却是不怎么好。沈离央的嘴角抽了抽,“四哥营里最近缺针线吧?”

“嗯?不缺啊。”

沈离央没好气的说:“那怎么没把你的嘴给缝了?”

“哈哈哈。”柳开阳大笑,自然的揽过她的肩,“咱们快走吧,要是让二哥先到就完了。”

二哥指的是则是葛天辉,他天生神力,是军中排名第一的虎将。只是有个缺点,就是嗜酒如命,不仅自己爱喝,还爱灌别人喝酒,每每都让人很头疼。

于是两人一起来到安乐王的府邸上,与其说是府邸,其实更像是一座小型的宫殿。

门前的两只汉白玉石狮气宇轩昂,内里房屋众多,雕梁画柱,回廊曲折。还带有恢宏的议事厅,花园也是专门请工匠照着京里御花园的规格做的。

一进门,就有侍者毕恭毕敬的迎上来,告知安乐王还在前厅议事,请他们先到后花园等待。

后花园修葺得很是富丽堂皇,到处是亭台楼阁,飞泉假山,时新的名贵花草遍地。

两人正边走边欣赏着沿途的风景,就听见前面传来一声呼唤,找了半天,才发现是葛天辉坐在湖心的亭子里,正在自斟自饮着。

踏桥入亭,清凉的湖风迎面而来,令人心旷神怡。沈离央不禁赞道:“这倒是个好所在。”

“那当然了,也不看看是谁找的地方。”葛天辉身着短褂,生得浓眉大眼,一看就是率真耿直之人。他自得的晃晃脑袋,在桌上摆了两个碗,“你们两个可别岔开话题,来迟的自觉自罚三杯。”

“‘你这杯子未免也太大了吧。”柳开阳抱怨了一下,还是招来侍者取来一坛酒,各自满上。

“大碗喝酒,大口吃肉,才是人生乐事嘛。”

“来,干杯!”三人碰了碰杯,沈离央则趁他们仰头的时候,悄悄的把酒都泼到了湖里。

葛天辉见他俩这么爽快,兴致也高涨,正要叫人再拿酒来,就听一阵脚步声走近,原来是办完了公务的崔广胜来了。

“说什么呢,这么高兴?”

崔广胜生得不似葛天辉的高大威武,也比不上萧柳二人的儒雅潇洒,但就是有一种春风拂面般的亲和力,让人不自觉的愿意听命于他。

“大哥来了,快坐。”

崔广胜走到近前,看到了桌上的酒坛,戳了戳满身酒气的葛天辉的额头,一脸恨铁不成钢的神情,“说了多少次让你少喝点,就是不听,再这么喝下去,迟早要误事。”

“呵呵,今天高兴嘛。”葛天辉低头摸摸脑袋。他天不怕地不怕,唯独就怕崔广胜。

崔广胜又瞪了柳开阳一眼,“你也不拦着他。”

柳开阳撇撇嘴,“大哥,二哥那牛脾气你又不是不知道,我哪拦得住啊。”

“是了,你不跟着他胡闹我就高兴了。”崔广胜故意板着脸,一转眼,看到角落里的沈离央,脸上挂了笑:“我家妹子越发俊了,过来让大哥好好看看。”

“大哥也跟着取笑我。”沈离央走过来,“大哥最近身子可还健朗,肩伤还犯么?”

“近来好多了。”

“我前阵子在平城狩猎时让人制了些鹿茸,这次正好带来了,大哥平时多让人煎点,可以补补筋骨。”

崔广胜欣慰的说:“还是妹子有我心。”

“对了,三哥还没到吗?”沈离央回想这一路来,的确没见到萧凌云的人。

崔广胜脸上露出一丝不悦,“他说前方战事吃紧,实在走不开。”

“就那点虾兵蟹将,有什么走不开的。”葛天辉正拉着柳开阳划拳,闻言没心没肺的说了句。

沈离央见崔广胜的脸色愈发难看,忙打圆场:“最近朝廷确实增派了兵马,听说是个书生带的兵,好像是顾老贼的儿子,叫什么顾文泽的。想是三哥在西面正好和他们遇上了。”

崔广胜微微点头,也不再多言。目光落在桌上她刚才买的那束杏花上,若有所思,“当年我们在永城住的院子里,就种了许多这样的杏花。”他顿了顿,问:“这些年,你还一直在找她么?”

“如今安乐军的名号,你我的名字,已经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若她想见我们,应该早就来了。”沈离央轻叹,“纵被春风吹作雪,绝胜南陌碾成尘。我也是才想明白,像她这样的性子,若是真的想走,又怎么可能被我们找到呢?”

“也许她有什么苦衷呢。”

“我不知道。”沈离央脸色颓然,“大哥你知道吗,有时我会整夜整夜的做噩梦,梦见我在沙场上斩杀敌人,鲜血溅了满脸满身,定睛看时,却全都变成了她的脸……其实这么久过去,我早已不怨她的不辞而别,只是还想再见一面,确认她过的好不好罢了。”

崔广胜安慰的拍了拍她的肩,“若雪姑娘那么善良的人,一定不会有事的。”

“但愿如此。”

崔广胜有些后悔自己提了那时候的事,为了转移沈离央的注意力,便又拉着她说了一会儿话。

日头渐高,便有侍者过来传说:午膳已经备好了。一行人便在崔广胜的带领下,徐徐往膳厅走去。

膳厅十分宽敞,摆放着一张宽大的花梨木长桌。崔广胜自然是坐在主位上,其他诸人再依序坐下。

桌上早已摆上了许多精致的菜肴,但因为在坐都是将领,为了让他们吃得尽兴,还是以肉食为主。

葛天辉才一落座,就抓起一只烤得色泽鲜艳的猪腿往嘴里送,准备大快朵颐。旁边的柳开阳打了他一下,“大哥都还没动筷子呢,你就吃起来了。”

崔广胜倒是没在意,笑笑说:“无碍,我们自己兄弟吃饭,哪来那么多繁文缛节。”

沈离央左右望了望,忽然想起了什么,“大哥,嫂子怎么没在?”

崔广胜皱眉,还未及回答,一个穿金戴银、打扮艳丽的妇人就从门口走了进来,此人即是崔广胜之妻,名作刘桂香。

刘桂香是一名小有资财的商贾之女,她的父亲当年偶然认识了还只是一个镖局学徒的崔广胜,一眼就认定崔广胜将来会有大作为,不仅力排众议将女儿许配给他,还出资让崔广胜去广交天下英雄,发展自己的事业。

可以说,没有他的支持,就没有现在的安乐军。所以即便崔广胜已经贵为义军首领,对这位夫人也是非常敬重。

“大嫂好。”众人连忙问好。

“诸位弟妹好。”刘桂香得体的笑着,“我去接若麒下学,所以来迟了点。”

“若麒呢?怎么没带他过来。”崔广胜问。

“哦,他肚子有点不舒服,我让下人先带去休息了,等迟些再用些清粥就好。”

话音刚落,一个小小的身影像一团旋风一样从门口冲了进来,后面还跟着一个一脸惊慌的丫鬟。

“不是让你看好幼王的吗?”刘桂香愤愤的走过去,崔若麒却已躲到了崔广胜的旁边。

“父王!”崔若麒怯生生地喊了一声。

“好了。”崔广胜深深的看了刘桂香一眼,将自己的儿子抱起,道:“若麒乖,叫人。”

“二叔,四叔!”崔若麒伶俐的叫了,一转眼看到另一侧的沈离央,惊喜的喊道:“姑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