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窑洞里,铁游烧起了热水,随后将李高登丢到木桶里洗澡。李高登跟失了神一样坐着,一边洗澡,一边盯着桌上整齐摆放的银色macpro屏幕和工作台。昏暗的灯泡下,电脑的银漆似乎和墙壁垒砌的黄土一样,被潮湿腐败的空气慢慢剥落。
铁游瞧他盯着电脑,便问他:“给你买的电脑,喜欢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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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高登扭过头不说话,铁游又笑了笑,拧干毛巾给他擦了一把脸,抹去脸上的泥泞。
“县里那个人说这是他那儿最好的电脑,我就买回来了。你要装的软件,他也给我拷硬盘里了,等下你自己装。”
灶台冒着生火的青烟,铁游修好了烟渠子,咕噜咕噜地朝着窑洞外排出。黑狗摇着尾巴在木桶边嘤嘤地叫着,吸引了李高登的注意力。
几小时前,李高登跑得匆忙,没看清楚那狗,只当是农村的土狗,此刻他仔细一看,这才发现它一只纯正的黑色拉布拉多犬。黑狗的眼睛清澈,咬着欢乐的尾巴,同时两个小爪子扒拉着木桶,舔上了李高登的手臂。
被黑狗温热的舌头舔着,李高登想到小时候养过的白色拉布拉多犬,一身洁白的皮毛,李高登叫她snow。他情不自禁伸出手摸了摸黑狗毛茸茸的脑袋。虽然颜色不同,却跟snow光滑柔软的短毛触感一样。
摸着活泼的狗子,仿佛回到了人间,李高登紧绷的心口终于松了些许。但他立马又想到些什么,皱着眉头质问起了铁游:“哪来的狗?不会是你偷的吧?把狗的血统书和出生纸拿给我看看。”
这是李高登回来后说的第一句话,他并不想和铁游说话,可这狗看上去不对劲,皮毛柔顺而且接近成年,一看便是有人养着。常人都是买奶狗,李高登担心是铁游顺手牵羊偷狗,这确实是他干得出来的事。
“买电脑路过一个狗舍,这狗爱闹腾爱叫,长了那么大都没人买,一直被关在笼子里。我便宜买了,农村地大,你看他多喜欢我这儿。”
铁游笑着递给李高登一张血统书,他仔细看了一番,确实是铁游买的。
铁游收回血统书,接着说道:“怎么?把我当偷狗的了?要是偷狗就直接杀了吃了,还养?”
说到杀狗,在热水中李高登居然打了个寒颤,被铁游察觉。
“怎么了?”
“没什么,我就是想起以前养的狗。”李高登叹了一口气,痛苦地闭上了眼睛,眼前闪过snow的尸体,自己爱吃葡萄,佣人经常会买。一日,葡萄放在外面被snow贪吃吃掉,它直接死在了花园里。
他心里堵得慌,尽管眼前的人是铁游,依旧说出了心结。
“snow平常很乖,但他长大发情期没有及时绝育,那段时间爱闹爱叫,有次发起脾气甚至还咬了我哥一口。我本是想忙完学校申请的事,再亲自带它绝育,可没几天它出意外死掉了,之后我再也没养过狗。”
又是传来两声狗叫声,李高登睁开眼睛,看到黑狗钻到了铁游怀里扑腾,忍不住再次伸出手摸了摸它的背说:“这狗就叫snow吧,好好喂它,别给他吃葡萄梅子这些水果,记住了。”
洗完澡后,李高登穿上铁游买来的黑色衬衫睡衣,起身打开了电脑的工作台和屏幕。电脑基础软件已经装好了,李高登插入移动硬盘,开始装起来CAd、ps、sketchup和3ds max等画图建模的软件。
窑洞中没有网,一台没网的电脑,等于一堆与外界无法联系的废铁。但李高登目不转睛地盯着载入的程序,黑狗在一旁蹭着腿,莫名感到心安,仿佛回到了以前读书的时候。
同样这么晚的时间,一碰到设计图纸,李高登从没觉得累,反而灵感迸发。
有乐高在手上摆弄着,那就更好了。李高登暗暗地想。
铁游在一旁搓澡,边洗边说:“你别搞太久,电灯还没换,熬夜太晚伤眼睛。”
李高登随意搪塞了他一句,“我喜欢晚上做事,有灵感。”
趁着铁游洗澡,李高登建了一个隐藏文件夹,在记事本里分别记下了爸爸和萧邺辰的手机号码。尽管每天他都在默念,但他却怕自己真的会忘记,做了个备份。写到大哥的手机号码时出了点麻烦,李高登忘记了中间的一个数字是4还是3,最后只能将两个数字都打了上去。
他和哥哥差了八岁。在八岁的代沟下,李高登完全不知道哥哥在做什么。哥哥经常很忙,除了在家,两人的联系并不多,哥哥总是穿着整齐的深色西装,认真打理好头发,带着一副眼镜出入家中与公司。
但李高登没想太多,他看到铁游洗好澡裸着膀子走了过来,连忙关闭了记事本,换成了软件安装的界面。
铁游拿来个西瓜,切开后李高登尝了一口,惊讶地问:“冰的?窑洞没冰箱吧。”
“在水井下泡一会,就冰了,西瓜吃冰的才好吃。”铁游得意地咬了一嘴西瓜,把剩下的西瓜都推给了李高登,笑着说,“多吃点,有力气弄咱们的家。”
同一个夜晚,董事长办公室内,一张张李高登裸露的照片依次从电脑屏幕滑过,李高琪微笑地看着,鼠标停在一张李高登流泪满眼通红,束缚着手脚给人口交的照片上。
他最喜欢这张照片,每天都会翻看。
手机的定时闹铃响了,他合上了笔记本,然后拿过沙发上的半米长的大袋子,走进了楼下轿车里。
还未等司机询问,李高琪在后座淡淡地说:“去高山。”
高山流水庄园,是万洲集团名下的五星级酒店,曾经获得过国际建筑奖项。字如起名,那是一座被流水围绕的庄园酒店,本来叫流水庄园,高山一词,是爸爸后面私心加上去的。爸爸很喜欢这里,经常宴请客人举办重大活动。
因为这是他宝贝儿子的作品,是他的骄傲。
夏季的风没有带走白日的炎热,城市的夜晚依旧是热的,钢筋混凝土森林散发着热气,被风一卷,连风都是烫的。
李高琪下了车,扑面而来的就是城市的热风。他一时并没有走进去,反而在酒店外高大的大理石台阶下,一个人默默站了好一会。
不出片刻,城市的热风消散,取而代之的是一阵阵凉爽的微风,从庄园酒店吹来,带着幽清泉水的凉意,在炎热的城市,竟然有一丝不真实感。
他望着酒店的大厅,耳边响起温柔的流水声,犹如处于一片静水流深的水域上,那些水似乎在不断顺着大厅向上走,润物无声般包围了整个庄园酒店。
城市杂乱的霓虹灯光,像污水一样肮脏,径直打在酒店的玻璃墙幕上,那特殊材质的玻璃如同水似的,吸收了那些杂光,只是柔和地反射出了片片微光。
酒店临江而设,原本仅是一座高楼大厦配套江景与花园的平庸商业酒店,却被建成了一个城市中的静谧庄园。吸收光照污染的特殊玻璃,如同漫天的素色玫瑰花瓣,优雅地镶嵌在白色墙壁上;纤细的水流如九曲流觞布置贯穿,更是吸走了本该存在的城市噪音。
水利万物而不争,李高登的建筑理念,以一种柔和的方式改造城市,回归自然。
这完全是李高登一个冒险的实验,从选址到材料,最好的地段,完全天然的材料,根本都是在烧钱。李高琪一直觉得无用,酒店占了如此大一块黄金地段,绝对会亏本。而当年爸爸却说,这是天才的杰作,不能用钱来衡量。
李高琪凝视着大厅深处,嘲讽似的一笑,自言自语道:“天才?爸爸用钱砸出来的天才,就是不一样。”
靠着大厅外庭院的山石,李高琪抽了一根烟,这疙疙瘩瘩的山石是块真正的石头,这里每一块石头都是真正的山石,它们经过数万年的风化,被运到这样一个庭院,像一只瘦骨嶙峋的骆驼站着,李高琪将烟灰弹到山石的小孔内。
穿过大厅的石柱,他进了其中一个房间。房内沙发上坐着一个看上去很青涩年轻的漂亮少年,一看到李高琪从玄关过来,立马紧张得挺直了腰背。
他就像一只小羊一样,温顺地低垂着眉眼,情丝藏在一双柔润忧郁的眼睛内,脸庞的线条流畅地从耳根勾出,汇在瘦削的下颚处。他的相貌,和李高登很相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