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脑上的光标在闪,很有节奏,我盯着它看了很久,手指搁在键盘上,半天没打出一个字。文档开头的问题:文艺复兴时期,欧洲文学作品《堂吉诃德》是怎样塑造一个矛盾复杂的悲喜剧形象的?我已经反反复复读了n遍,但一个字都没看进去。我心情烦躁地关掉了word,打开浏览器,犹豫了半天在搜索栏里敲下“人质情结”四个字,然后回车。
“斯德哥尔摩综合症”的词条跳进我的视线,昨天在校学生会办公室里发生的那幕一直在我脑海里反复出现,那一刻的心情我很难描述,只记得他靠过来的那一瞬间,我竟然还有所期待。滚动鼠标往下拉,越看越心烦意乱,我参照词条解说分析着自己的心理,我一定是因为被虐怕了,面对他突然友善的态度,我的内心产生了一种畸形的安全感,正是这种安全感,让我对他有了短暂的依赖性,一种类似爱情的依赖性。
没错!一定是这样!我粗暴地合上电脑,发泄似地大吼一声。
“卧槽你神经病啊!”欧楠被我吓到。
“对,快给我吃药。”我趴在电脑上闷闷地说。
“药我没有,”他邪恶地笑了笑,“种子要么?高清□□。”
“……不要,没心情。”
“你该不会是弯的吧,正常男人心情不好的时候不都是看个片撸一发就好了嘛。”
“弯你妹!”像是被点到死穴,我抓起桌上的抽纸往他脸上丢过去。
“哈哈哈哈,恼羞成怒!不过作为好兄弟,我不介意为你牺牲一次,来吧,请不要大意地上了我……”他一脸视死如归扯开衣领。
“nmB!”我跳起来扑过去揍他。
他大笑着反击,大叫:“救驾!快救驾!杀人了!”
在一片混乱中,白彬也加入我们的大战,他很明显地在帮欧楠,我被前后夹击,转头喊朱时雨来帮忙,朱时雨笑着看热闹,完全无视我的求助。我双拳难敌四手,渐渐处于下风,干脆转变战术,专心袭击欧楠,猛掐他的腰挠他痒。
“哈哈哈哈……饶彻你妹……别……别挠了……哈哈哈哈哈……”我怎么可能就此停手,趁着欧楠笑到没力气的时候转身开始袭击白彬。
“饶彻,”朱时雨不止何时站在门边,他的手还在搁在把手上,维持着开门的姿势,神情有一点点不自然,“有人找你。”
我挣脱白彬的手,跨过笑趴在地上的欧楠,还不忘踢了他屁股一脚,走到门边,朱时雨朝后退了一步,露出门外刘玥宸的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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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第一次发现我们学校的环境不错,绿树成荫,流水环绕,可爱的小鸟在枝头欢叫。
“你十一回家吗?”身边的人问。
“回吧。”我撇开脸去看在篮球场上打球的男生们。
仅仅只是过了一天的时间,我对他的感觉变得非常奇怪,从讨厌害怕转变到尴尬。
“票买好了吗?”他硬生生地找了个话题。
“暑假的时候就在网上订好了,你懂的,提前六十天预售,不早下手就没了哈哈……”我干笑。
“我也回去。”他说。
然后无话……我们两个就这么并排走着,找了个树荫下的长凳坐了下来。我仰头看着风从树梢间穿过,阳光闪耀在树叶的罅隙间,画面非常静谧。就在我即将睡着的时候,一只狭长的盒子塞在我的手里。
“这什么?”我打开盒子,里面是一支钢笔。
“赔给你的。”他说。
赔?我捏着钢笔,回忆翻涌。
初一,学校开了硬笔书法课,结果第一天我就忘了带钢笔,书法课上课前的课间,我趴在课桌上,看着其他同学忙着往钢笔里灌墨水,非常非常不开心。快上课时,我隐约听到有人喊我的名字,擡头看见我亲爱的妈咪大人拿着一个小袋子站在班门口,我欢快地奔过去接过她手上的东西。
“你这孩子真是马虎,准备好的东西都忘了带。”她低声责备我。
我乐乐呵呵地从袋子里拿出钢笔,正要拧开,她阻止我说:“墨水我给你灌好了,要给你自己装,一定弄得一身都是。哦,对了,今晚想吃什么菜?”
“带鱼。”我随口一说。
“行,我先回去了,你好好上课。”她帮我理了理衣服下摆。
“好~”回到座位上,发现坐在后排的刘玥宸一脸阴沉地看着我。那时的我和他并没有什么交集,这小子成绩比我好,个子比我高,性子也冷,整天不笑不闹的,感觉和我是两个世界的人,可从那天起,我悲剧的人生就拉开了帷幕。
放学后做完值日,我一个人走在回家的路上,路上人不多,我看见刘玥宸站在围墙边,长腿,很显酷。
“你过来一下。”他命令我。
我傻乎乎地跟着他走进一条巷子,然后就这么莫名其妙地被扇了一巴掌。我被打愣了,捂着脸哭不出来,他一把揪下我的书包,拉开拉链,把里面的东西全倒在地上,捡起了我的笔袋,掏出钢笔。
“你干什么?”我这才反应过来,但不敢阻止他的动作。
“这支钢笔挺好的嘛。”他开口,带着一点变声期男生特有的沙哑音色。
“怎、怎么了……”我好怕他对我的钢笔做些什么。
他没回话,拧开钢笔,把内胆扯成了两半,重重地丢到地上,里面残存的墨水飙在我的校服上。我的眼泪终于掉了下来,非常屈辱地蹲在地上捡书本文具。
“敢告诉老师或是家长,你就死定了!”他转身走了,而我抱着书包在地上蹲了很久,直到哭完了才擦干眼泪回家。
那是他第一次欺负我,直到现在我也不知道他是因为什么看我不顺眼,不过都是陈芝麻烂谷子的旧事了,即便当年的肇事者现在很友善地坐在我旁边,我也不想去追问了。我的拇指抚过钢笔上的logo,这个牌子我听过,挺贵的,低笑了一下把笔放回盒子:“不用了,这比我原来的笔贵多了,我不能收。”
“不喜欢?”他的语气有点不宜察觉的起伏。
“不是啊,我很久没用钢笔了。”我说的是实话,在大学,除了抄笔记和考试,我基本没拿过笔,所以更别说是钢笔了。
他沉默,伸手准备接过盒子,看着他落寞的表情,我又鬼使神差了:“那,我还是收着吧……”说完我恨不得抽自己一个嘴巴,我这是斯德哥尔摩综合症第三阶段了吗,居然对刘玥宸产生了同情之心!!
他听到这话,有点点震惊,紧接着站起身说:“我还有点事,先走了,回见。”我看着他慌忙离去的背影,忍不住笑了,这货是怕我后悔了再把笔还给他吗?
作者有话要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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