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丽质 作品

第127章 西北贼王

秦子君立刻同意了邵时雨的提议,沈歌闲着没事陪着两人游玩,便跟着两人来到了白居易码头,这里是登游船的地方。

夜晚的山塘河波光粼粼,两岸的风光照射得河面金光熠熠,河上一条条精致的游船划过,上面站着观赏两岸风景打卡拍照的游客。

“五十块钱一个人,这还是最便宜的,这也太贵了。”

邵时雨咂舌。

“榕城古镇也差不到哪儿去好吧,”秦子君说道,“来都来了,总要坐一下。”

说着她走上前去,在售票的地方买了三张票,而且还是最贵的,一百三十八块钱一个人,和五十块钱的普通票相比,这条船上有苏州评弹、电子讲解和茶水小吃一份,服务比普通船好多了,虽然总体还是有些贵,但出来游玩,又有人买单,能享受自然要好好享受。

“老板大气。”

邵时雨高呼。

沈歌三人上了船,游船赏江南。

夜景、灯光、美人、评弹,还真惬意。

“你别说,虽然听不太懂,这苏州评弹还挺好听的。”

此时船还没开,船上的人听着演奏苏州评弹,邵时雨听得津津有味,对沈歌和秦子君两人说道:“这趟船没白上,贵还是有贵的道理的。”

闻言沈歌压低声音,“你可能不知道苏州街上有很多茶馆都有评弹可以听,中间的座位二十块,两边的座位只要十块,而且还有免费的茶水。”

邵时雨:“......”

“这不就涉及到沈歌的专业了,他就是主打非遗文化的博主,我猜一下,这苏州评弹应该也是一项非遗吧。”

秦子君说道。

沈歌点点头,“苏州评弹是苏州评话和苏州弹词的总称,评话俗称‘大书’,弹词俗称‘小书’,是一种用吴语来说书讲述戏剧的表演方式。我问下你们两个,苏州除了苏州评弹之外,还有哪些出名的东西?”

“呃......”

两人沉思。

紧接着秦子君眼睛一亮,“苏州园林,这个在课本里学过。”

“嗯。”

沈歌点点头,“还有吗?”

“寒山寺、夜半钟声、客船、张继!”

邵时雨一连串说出多个回答,总有一个对的吧。

沈歌有些无语,“你搁这儿背诗呢。”

“呵呵。”

邵时雨不好意思地笑了笑,随后又说道:“不过提起这个,我倒是想起了一首歌。”

“什么?”

秦子君好奇问道。

“月落乌啼,总是千年的风霜。”

“涛声依旧,不见当初的夜晚。”

“今天的你我,怎样重复昨天的故事。”

“这一张旧船票,能否登上你的客船......”

沈歌笑道:“看不出来,你年纪不大,还喜欢老歌。”

“说得跟你年纪多大一样,小弟弟。”

邵时雨撇撇嘴。

沈歌开口,“我年纪不大也不会被人骗。”

“好好好,”邵时雨瞪大眼睛,“打人不打脸,骂人不揭短。”

“看。”

沈歌忽然下巴微抬,看向上船的方向。

邵时雨盯着他,“什么,飞碟啊?”

闻言秦子君转头看了过去,就看到两名和他们差不多大的女生登上了游船,她缓缓道:“簪花。”

这两名女生头上戴的正是最近网上很火的蟳埔簪花围。

“没想到已经传到这里来了。”

邵时雨说道,对于簪花她可太熟悉了,毕竟就是秦子君在网上领起了戴簪花的热潮,自从前段时间沈歌把簪花的技术教给了她后,作为工作室的化妆师,到今天为止她已经不知道做了多少套蟳埔簪花围了。

“其实在我们的簪花围在网上火了一个星期后,我就在网上看到其他的地方有了这个项目,苏州作为一个大的旅游城市,没有才不正常。”

秦子君开口说道。

邵时雨眯了眯眼睛,“不过......我看她们头上的簪花跟我们做的还是有区别的。”

“她们头上的簪花,都是用假花做的。”

沈歌解释道。

邵时雨明白过来,“你的眼睛真尖,我就说怎么感觉怪怪的。”

“我做得多了呢,你还有待进步,小徒弟。”

“谁是你徒弟啊,”邵时雨撇撇嘴,紧接着吐槽道,“全部都用假花来做,这家店的老板未免也太黑心了吧。假花怎么能比得上真花呢,这么看来,还是我们有良心。”

“假花不会枯萎,而且还能反复利用,对于当老板的来说,自然是最好的选择。”

秦子君说道。

她们工作室的蟳埔簪花围一直都是用的沈歌教她们的方法,真花假花合理混搭,只有这样才能完美的体现出来簪花的美。因为最下层的小花苞用真花的话,是承受不住最上方真花

的压力的,容易损坏。

头戴簪花的那两名女生刚好坐到了沈歌他们的旁边,邵时雨好奇地主动开口问道:“小姐姐,你们头上戴的就是蟳埔簪花围吗?”

“对啊。”

她又问道:“能不能问下你们在哪家店做的妆造,花了多少钱?”

其中一个女生回答道:“是在一家名叫‘青青子佩’的摄影服装店做的,花了两百。”

“一共两百?”

邵时雨眉梢一挑。

女生摇摇头,“一个人两百,而且这还只是簪花的妆造,不包括汉服。贵是有点贵了,不过我感觉上身效果还是挺不错的,也还能接受吧。”

“原来是这样啊。”

邵时雨点点头,虽然脸上没露出什么表情,但她和秦子君还有沈歌三人,心中都觉得古怪,心想这家店的老板也太黑了吧,两百块钱一套的蟳埔簪花围妆造,贵就贵吧,偏偏还用的全是假花,不仅坑还劣质。

她们工作室做一套蟳埔簪花围的妆造才只要一百块钱,而且每一套都是用的花店现剪的鲜花,可谓是良心满满,诚意十足,比这两个女生做妆造的这家店不知道好了多少倍。

不过她们肯定不能对人家说你们俩做的贵了,而且还是假花,当了冤大头,说不定苏州这里的风格就是这样。

但是有一点......

“青青子佩。”

秦子君开口把这家摄影店的名字给念了出来。

“你们也想去吗?我可以告诉你们地址。”

戴簪花围的女生热心地说。

闻言邵时雨在心中冷笑一声,想去倒是想去,但不是去做妆造,而是要踢馆!

她们的工作室叫“青青子君”,而这家店的名字叫“青青子佩”,而且还都是做摄影妆造的,又都有蟳埔簪花围,不能说毫无关系吧,也不能说一模一样,只能说这里面肯定有“借鉴”、“模仿”的关系。

对于此事秦子君早有预料,火了一个“青青子君”,肯定就会有“青青子衿”、“青青子佩”、“青青园中葵”......冒出来,只希望他们干的事,别影响到她自己的工作室名声就行。

“小姐姐,我怎么感觉你看着有点熟悉呢。”

戴簪花围的一个女生说道。

秦子君捋了捋侧耳的头发,“是嘛,可能是我长得像哪个明星吧。”

“想不起来了。”

另一个簪花女生眼睛一亮,“我想起来了,你跟网上的那个簪花小姐姐很像!我们俩就是看了她的视频,才想着在假期里戴一次蟳埔簪花围的。”

“本来我们打算去榕城找她,不过单子太难约了,而且榕城离我们学校还远,后面听说苏州这里也有专门做簪花围的店铺,所以就来了这里玩。”

说话间,另一名簪花女生已经打开了抖声,找到秦子君的视频,随后递到她面前,“你看像不像?你们两个长得简直就是一模一样。”

这时,邵时雨在一旁幽幽道:“有没有一种可能,你们说的簪花小姐姐,就是她本人。”

“嗯?!”

听到她这句话,两人同时一愣,看看手机上的照片,再看看面前的秦子君,紧接着发出一声尖叫,“啊——”

引得船上的其他人纷纷侧目。

两人这才反应过来,歉然一笑,急忙双手合十连连道歉,“不好意思,不好意思。”

然后才压低声音对着秦子君说道:“真是簪花小姐姐,我们俩都是你粉丝,就是看了你戴簪花的照片,才来做簪花的。没想到今天能在游船上遇见你本人,简直就跟做梦一样。”

两人压低的声音难掩激动的情绪。

一旁的沈歌轻笑,秦子君的确有明星气质,看这两人的反应,不知道的还以为她们遇上哪个明星了呢。

“可以合个影吗?”

“可以。”

秦子君点点头。

两人满脸激动地和她各自拍了张照片。

“没想到在这条船上还能遇到粉丝,”邵时雨说道,“看来我们工作室的那五十万粉了不是僵尸粉,簪花围名气还是很大的。”

“这位、这位就是沈老师吗?”

见到了秦子君,那和她同行的这个帅哥,大概率就是网上传言做出蟳埔簪花围的沈歌了,不过由于她们俩不怎么看沈歌的视频和直播,所以有些不确定。

“老师谈不上。”

沈歌无奈一笑。

“真是,好帅。”

“这趟苏州没白来。”

两人更加激动了。

“我们俩的名气这么大了吗?”

虽然他和秦子君两人抖声上的粉丝已经有了五十多万,但实际上这个数字和大博主相比还是九牛一毛,不过今天看到这两个粉丝激动的表情,想来他和秦子君已经有一定的影响力了。

“不是我,是你,大明星。”

秦子君摇摇头。

“大明星还远着呢

。”

沈歌说道。

他现在的目标还是做颜料、画画、参加音乐大赛扶持民乐。

游船的时间说长不长,说短不短,对于三人身旁两个头戴簪花的粉丝来说肯定是意犹未尽,泛舟河面,欣赏着姑苏夜景,耳边听着吴侬软语,真是一种享受。

游完船重新回到街上,告别了两名粉丝,沈歌三人便回了酒店,他们坐了一天的车,晚上又在山塘街逛了这么久,早已身心俱疲。

“晚安。”

跟两人打了声招呼,沈歌回到自己的房间。

不过他并没有立刻就睡,而是给老爷子拨了一个电话。

铃声响了二十秒,电话那端才接通。

“喂,臭小子干嘛,老头我正准备睡呢。”

沈歌嘿嘿一笑,“这不是像您老人家了嘛。”

“你我还不了解,听你这语气就知道肯定没憋什么好屁,”老爷子毫不留情,“有屁快放。”

“那哪儿能啊。”

沈歌无辜道:“这么晚了找你肯定是有要事相商。”

“还能有比睡觉更大的事吗?”

老爷子反问。

沈歌开口问道:“你听说过张广禄这个名字吗?”

“张广禄......”

电话那头的老爷子沉吟片刻,随后想到了什么,“听过,只是时间这么久,都快忘了。你问他干什么,从哪里听的他名字?”

“我今天碰上他了。”

沈歌回道。

闻言霍绍翁的语气有些讶异,“碰上他了?!西北贼王,这人都多少年没出山了,怎么现在又闲着出门,还能被你给碰上......怎么遇到的,没发生什么冲突吧?”

“那倒没有,您徒弟这点眼力见还是有的。”

沈歌说道。

霍绍翁点点头,“这倒是。”

“不过我看到他在偷东西,我报警了......”

“你?!”

“我是在他下车后报的警。”

手机中传来霍绍翁的声音,“你这臭小子胆子不小,老话说的对,初生牛犊不怕虎,西北贼王的名号,你们这些小辈听都没听说过了。”

“以前怎么从没听您老人家说起过?”

沈歌好奇问道。

“这个人很多年没出现了,很多人都觉得他已经死了,要不是今天你问,我也不会想起来这个人,”霍绍翁说道,“你是说你是在车上遇到的他?”

“是的,在火车上。”

沈歌应道。

“还被你给逮到偷东西。”

霍绍翁咂咂嘴,“这老不死的这么多年没出山,怎么吃起‘飞轮子钱’来了,再怎么说应该也不至于沦落到这种地步吧。以他‘西北贼王’这个名号,说出来还是能聚起一帮老荣的。”

“我也不知道,无巧不成书嘛。”

沈歌猜测道:“我看到他身边有个大约十七八岁的女孩,看起来像是他的徒弟,说不定,这就是他出山的原因,为了培养徒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