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奇的故事
“乖!不哭啊!姐姐请你吃糖!”
蓝小蝶见端木翰文依然眼泪流不停,便递给端木翰文一颗奶糖。
没想到,这招果然好使,端木翰文果然不哭了,接过奶糖,扔进嘴里。
“谁要做你弟弟?我比你大!叫哥!”
端木翰文的眼睛红红的,表情奶凶奶凶的,却意外地,有萌宠的效果,好像一只被惹毛了的大白兔。
“少帅大人,你就别蒙我了。你的生辰八字都刻在木牌上了,你比我小半岁多呢!”
蓝小蝶一脸无可奈何,似乎,这个姐姐,她当得也不太情愿。
“小妹妹,别拿年龄说事儿,那玩意啥也不是!别不服气。论身份,论地位,论力气,哥啥都比你大!”
临了,端木翰文还耍流氓似的,看看蓝小蝶的下半身,满脸都是优越感,看得蓝小蝶直想拿把刀,把他(它)剁了!
“不过,话说回来,还真看不出来,你居然有23岁了!啧啧,果然是岁月催人老。”
端木翰文摆出一脸难以置信的表情。
“你说谁老?本姑娘正当芳龄,风华正茂,你老人家眼花,我这有上好的眼药水,要不要给你来一滴?”
蓝小蝶拿起一瓶不明液体,二话不说,就要往端木翰文眼里倒。
“不必了!你还是自己留着用吧。”
“少帅大人,你眼睛太红了,万一感染了,很容易看不清东西的。听姐姐话,来,滴一滴。”
许是端木翰文的流泪,激发了蓝小蝶的母性细胞。
这一回,蓝小蝶丝毫不顾忌端木翰文的阻拦,死活就是要往端木翰文的眼睛里倒眼药水。
端木翰文一把抢过蓝小蝶手里的眼药水!
蓝小蝶则急於抢回来!
两个人正在推搡间,只听一声呼喊:“少帅!”
端木翰文和蓝小蝶均是一怔。
两个人的姿势实在是太暧昧了!
只见,蓝小蝶骑在端木翰文的身上,前倾着身子,好巧不巧地,她的衬衫,还掉了一颗扣子。
这下好了,露出了她润滑的颈项和性感的蝴蝶骨。只是,这很难不让人多想……
由於天黑,手电筒光亮有限,寻来的士兵,看不清端木翰文手里拿的眼药水瓶,却能清晰地看见,蓝小蝶强扑在端木翰文身上!——那距离近到,差一点就要吻上了!
啧啧,想不到,堂堂龙城少帅威风八面,今天竟然被一个小女子给压在了身下,看这架势,貌似,还要霸王硬拉弓!
士兵们见状,非常识趣,几乎是神同步地,转过身去。
“少帅,对不起,我们来的不是时候,您继续。”
副官肖铎的声音,听起来毕恭毕敬。实际上,跟其他士兵一样,拼命憋着笑,似乎,恨不得为这件美事开香槟庆祝一下。
这下好了!铁树终於要开花了!想来他们的好日子也快来了!
“继续你个大头鬼!”
这一次,端木翰文和蓝小蝶异口同声,回答竟是出奇地默契。
端木翰文和蓝小蝶互相嫌弃地看了对方一眼,彼此,像躲瘟疫一样,跳开老远。
“少帅,我们真的不着急,您不用不好意思。”
肖铎看热闹不嫌事大,语气里,还带有一种掩饰不住的喜悦。
“肖铎,你小子是不是夥食太好了?吃饱了撑的,想减减肥!”
现下,端木翰文又饿又累,关键是,这个破捕兽洞实在太脏了,他可是一秒钟也不想多待!
“少帅,别啊!弟兄们得吃饱,才有力气拉您上来啊!您先干正事要紧,您不用担心我们,我们随身带了干粮,我们可以边吃边等您的。”
转过脸来的肖铎,似乎还没笑够,面部肌肉抽抽着,差点就绷不住。
“我知道弟兄们找我找的辛苦,回去给你们加鸡腿,全羊宴!现在,我命令你们,别废话!赶紧放绳子!”
“好嘞!”
端木翰文这一声令下,果然加快了肖铎和士兵们的营救效率!
不一会儿,端木翰文和蓝小蝶就都被拉了上去。
好不容易接触到新鲜空气,蓝小蝶还没来得及做个深呼吸,伸个懒腰……
只听“咔哒”一声!
这熟悉的声音,不用问,就知道!她再一次被端木翰文给铐住了!
蓝小蝶真是有够头疼,端木少帅这副无坚不摧的特制手铐要如何打开,真是够她研究一阵子了!
问题是,端木翰文还把自己跟她铐在了一起!
如此一来,就算假以时日,被她琢磨出来开锁的方法,恐怕,也躲不过端木翰文的火眼金睛!
看来,她若是想要逃出去,也就只有一个办法了,那就是偷到端木翰文身上的手铐钥匙!
虽然,这听起来有点像痴人说梦,但是,这年头儿,连铁血少帅都能在她面前哇哇大哭?!试问,还有什么是不可能的呢?
“少帅大人,您要铐就铐吧,但,能不能拜托您,不要,老是把咱们两个大冤种铐在一起?!”
“大冤种?何以见得?刚刚不是你毛遂自荐—帮我研制迷香弹,来将功赎罪的吗?我可没逼你,是你自愿当我小弟的,怎么,你忘了?”
端木翰文再一次毫无征兆地,凑近蓝小蝶!
蓝小蝶下意识地躲开!
“我是答应帮你研制迷香弹,但是,没说要当你小弟!你少自以为是了!”
蓝小蝶不甘示弱。哼,小屁孩儿一个,装什么大瓣蒜!
“蓝大小姐,你不要忘了,你现在,在谁的地盘。我肯收留你当我小弟,已经是看得起你,你该为此而感到荣幸。”
蓝小蝶被端木翰文这瞧不起人的小样儿,气得说不出话来,嘴巴不自觉鼓起来,脸色一阵白一阵红。
然而,看在端木翰文眼里,却只觉得萌萌哒,忍不住,伸手掐住她脸颊两边的肉肉。
士可忍孰不可忍,蓝小蝶对准端木翰文的高档军靴,就是一脚!
这一脚,虽然没有很用力,但是好巧不巧地,结结实实,踩在了端木翰文受伤的脚指头上!
这一脚下去,痛得端木翰文的脑门儿上,都渗出了点点汗珠。
其实,这一次,蓝小蝶不是故意的。她忘了端木翰文脚上有伤!
见端木翰文痛成那个样子,她心里多少也有点过意不去但嘴上却是依旧不饶人。
“少帅大人,我蓝小蝶也不是随便什么人的脚都踩的,我肯踩你一脚,你应该为此而感到自豪。”
蓝小蝶的话,让端木翰文哭笑不得,敢这么明目张胆报覆他的人,她还是第一个!
真不知道,他是不是上辈子欠了她的,这辈子专门被她□□。
“如果,我现在砍了你的脑袋,那也是我的荣幸了?”
蓝小蝶一听,要砍她的脑袋,立马没了气焰,不争气的脑袋瓜,也是越埋越低。
毕竟,人家可是六军统帅,她又屡屡造次,光是忤逆这一条罪名,就够他小题大做,砍她一万次脑袋的了!
更何况,她还盗取枪支,擅闯禁地,万一,再治她一个叛国之罪,恐怕就不是她一个人小命不保了。
开玩笑嘛,总得有个限度,就算,他不追究,万一被有心人听了去,就麻烦大了。
唉!军中多老虎啊!老虎的屁股摸不得!虽然,她是挺恨蓝府那个恶毒的“姨娘”,但如果一不小心连累蓝家上下几百口人的性命,那她还是会於心不忍的。
不是好汉也不吃眼前亏!
再说,端木翰文好歹救过她的命。现在,他可是六军统帅,这么多兵看着呢!算了!不跟他一般见识!闹归闹,多少,咱也得给他点面子。
“怎么,不敢擡头看我?你这是嘴硬完又后悔了吗?”
显然,端木翰文并没打算就此放过蓝小蝶,他又露出了招牌式的坏笑——没办法,逗蓝小蝶,简直就是,他人生中最大的乐趣!
“少帅大人,您贵为六军统帅,国之栋梁。谁不知道您胸襟宽广,境界高远,您哪里会跟小女子一般见识!当然,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为了表示我对您的一片忠心,我心甘情愿,成为您的刀下亡魂。倘若,能为您而死,那是我的无上光荣。只求,在我死之前,帮您研制出迷香弹,这也算是为少帅您丶为我的祖国尽忠了!”
这语气,这台词,端木翰文怎么听,怎么觉得耳熟,貌似,跟市井茶馆里的说书先生有点像?
“蓝小蝶,就你这口才,不去说书真是可惜了。”
“少帅大人,您如果需要,我随时可以为您来一段。”
“好!这回府路上,甚是寂寞,不如,就听你说个故事吧。”
蓝小蝶不禁暗自咒骂,端木翰文,你个极品大渣男,得了便宜还卖乖!
无奈,蓝小蝶只好硬着头皮,给端木翰文讲了一个与皇帝有关的故事。
从前,有一个皇帝,他有一个最大的“优点”,就是从不挑食——从食物到人,他一概不论,照单全收。
於是乎,每天,围绕在他身边的,都是不同的美食和不同的美女。
有一天,他突然说,自己厌倦了。似乎,任何一道美食,任何一个美女都没有办法让他感兴趣。
为了寻找新的刺激,他决定出去微服私访。
他走着走着,就发现了一个小巷子,於是,他走了进去。
发现里面全是自己没见过的美女,还有自己没见过的美食。
於是乎,他开始陶醉在温柔乡里,渐渐地,忘记了政事,不再连夜批改奏折。
然后,忽然有一天,早上醒来,他发现自己的身上,长满了红色的疹子,成片成片,密密麻麻。
经太医诊断,原来,他患上了天花。而且,还是多种霉菌作用导致变异的那种,他的全身皮肤,已经开始,渐渐溃烂。
太医纷纷表示束手无策,皇帝被吓得六神无主。
皇帝再去寻那个巷子,哪里还有什么琳琅满目的美食,多姿多彩的美女,楼宇内,早已人去楼空,有的只是无数鞭炮屑。
更悲哀的是,不仅皇帝无药可救,就连皇帝后宫的妃嫔们也纷纷称病,开始找各种借口,远离皇帝。
很明显地,她们害怕自己与皇帝接触,也会被皇帝传染上。
於是乎,平日里的阿谀奉承,如今,都变成了避之不及。
皇帝一怒之下,竟然下令!——烧了他整座后宫!——美其名曰——赐予妃嫔们殉葬的荣耀。
那一天,皇帝亲自点燃了他的后宫,熊熊大火,整整燃烧了三天三夜。
只是,谁也不知道,在这场大火中,还有一个幸存者,那就是一个刚被送进宫还未成年的女孩,她被一个与他同龄的男孩救了。
原来,这个男孩就是无意爬进皇宫密道的太子,他从密道的另一头,看见了被捆绑在柴房里瑟瑟发抖的女孩。
男孩拼尽全力割断了捆绑女孩的绳索。
但是,非常可惜,火势蔓延得极其迅速!
瞬间,烧垮了一根房梁!
房梁掉下来,眼看就要砸中女孩!几乎是下意识地,男孩用自己的身躯护住了女孩。
千钧一发之际,两个人一起跳入了密道,一路逃出了皇宫。
可惜的是,男孩自此以后失忆了,不再记得自己是谁。而且,他的右脸还被掉下来的火星烧伤,以至於容貌尽毁。
自此以后,再没有人能认出男孩,皇帝唯一留下的儿子——皇太子就这样离奇地失踪了。
与此同时,女孩为了感激男孩对她的救命之恩,决定以身相许,并对神明起誓,愿意生生世世守护男孩。
只可惜,男孩和女孩成亲的当天晚上,两个人尚未完成洞房花烛,就被一夥人贩子给抓住,并且,将他们分别卖到了不同的地方。
也许是上天有好生之德,男孩遇见一位神医,传说,他会修覆容颜——虽然不能做到与原容貌完全一致,但是却能让人比之前看起来更美更有型。
於是,男孩帅气的外貌又重新回到了他的脸上,甚至,比之前,有过之而无不及。
只是,许是男孩之前为救女孩而反抗人贩子的时候头部再次受创,许是神医使用的麻醉药剂量过大,留下了副作用。
总之,男孩这一次彻底失忆了。这一次,他连女孩姓甚名谁都想不起来了。
后来,男孩得神医相助,被引荐到了将军府,将军和将军夫人一直无所出,便将男孩收做养子,视若己出。
男孩也确实很争气,文武双全,一表人才,后来也是娶妻生子,勋贵加身,执掌将军府,成为国家的中流砥柱。
而女孩则因相貌出众,灵气逼人,被当时一位颇有名望丶富甲一方的女商人看中,收为徒弟。女孩聪慧而虚心,很快,便学有所成,将女商人的各种技艺融会贯通,自成一派。
后遇见一位与之志同道合的男商人,邃结为连理,共同将生意做大做强,遍布全国。
虽然,女孩一直没有找到男孩,但是,女孩一直记得——当年向男孩许下的誓言。
命运弄人,在男孩和女孩的花甲之年,两个人却意外重逢了。
并且,由於被道旁放鞭炮的小孩儿惊扰,两个人同时跌入了河里。
男孩和女孩被救起之后,许是触到水底的礁石,男孩发现,自己竟奇迹般地恢覆了记忆,当然,也包括忆起女孩。
一番泪眼模糊的叙旧,让两个人都百感交集。
女孩坚持要兑现当年对男孩许下的誓言,既然无法嫁与男孩,就想要换一种方式守护男孩。
於是,两个人约定,两个人的后代,世代结为兄弟姐妹,彼此守护,至死不渝。
由於女孩一直觉得亏欠男孩的救命之恩,所以,女孩坚持,让她的子女起誓——只要不违背仁义本心,便要想方设法护男孩族人周全,哪怕肝脑涂地,舍生忘死。
於是,便有了“士(世)为知己者死”这一千古佳话的流传。
(注:这是作者郑元惠个人即兴发挥,原创编写出来的故事,以上所述,并非“士为知己者死”的历史典故由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