尹紫电 作品

第七十一章 围攻(四十一)

高亢的喝令声此起彼伏,沉重的脚步声汇成一股。n

行走在队伍最前方的旗手,骄傲地将飞翼雄狮军旗高高举起。n

铁峰郡团的五营步兵,昂首阔步开入战场。n

他们先是借助车垒的掩护,由行军纵队展开为作战横队,然后才继续推进,直至山坡下。n

以[坚贞]的标准来评判,对方的队形变换还是难掩笨拙生涩,但这已经足够引发“十二军团”的军官们的重视。n

因为按他们所知的情报,新垦地叛军以紧急征募的新兵——俗称壮丁——为主,训练和装备都很糟糕,以至于倾巢出动围攻南方面军的老弱病残都不能取胜。n

而眼前这群在敌前从容展开、结阵的叛军,俨然是一支有模有样的强兵。n

大高地东北侧的森林里,也陆续有身着蓝灰色军服的叛军士兵从树丛中现身,如同是石缝里渗出的水,乍看毫不起眼,可积少成多,不一会就汇成一汪清泉。n

他们同样在结阵。n

“敌军立足未稳!”锐气十足的第九大队大队长简·阿奎那少校主动请缨,“可以先发制人!第九大队来做先锋!”n

“先发制人?”阿尔达梅冷冷扫了一眼山坡后方,正在舔舐伤口的辅助骑兵们,又望了一眼山坡前方严阵以待的叛军重骑兵,权衡利弊之后,他决定不放弃地形优势,“怕不是要为敌所制。等叛军自己攻上来吧,这么大阵仗,总不会是来武装游行的。”n

“一、二、三、四、五,”托马斯·海默中校在高地边缘梭巡,一面辨识旗帜,一面暗中计数,“一、二、三、四,一、二、三。”n

把两个方向上的叛军都清点过一遍后,海默中校回到军团长身旁,“大路上来的是铁峰郡叛军五个大队,从树林里迂回过来的,是白山郡叛军四个大队和雷群郡叛军三个大队。”n

中校舔了舔嘴唇,“看规模,缺员不少,百人队旗的数量,也有点不对,可能还有叛军在路上。但看编制,围攻诸王堡的叛军,到齐了。”n

阿尔达梅略一颔首。n

托马斯·海默还有话想说,但他明显有些犹豫,天人交战后,他还是说出了自己的担忧:“叛军的精神头有点不对,不像是士气崩坏的样子,应该是……早有准备。”n

“我还没瞎,”阿尔达梅面无表情地回答,“中校。”n

托马斯·海默低下头,什么也没再说。n

确实,山坡上每一个眼睛没瞎、智力也正常的人,都已经能瞧出来了:n

打过来的不是叛军后卫——哪有这么多人、这么多旗的后卫?n

来的是叛军的大部队,是叛军全军;n

而且非常有可能,就是冲着[坚贞]来的!n

范斯高·阿尔达梅掏出手帕,仔细擦拭掉胸前各勋章上的灰尘,然后催马来到阵前,在士兵们面前缓缓走过,将高地上的五个大队一一检阅。n

“先生们!我原本是想在银鱼渡,为诸君打一场痛快的歼灭战的,”他的声音响彻整座山岗,激情澎湃、斗志昂扬,完全不似面对大队长们时的冰冷、阴沉,“可现在来看,咱们只能在这块小土包上,凑合着解决他们了!”n

[坚贞]的士兵们摇晃长枪、拍打盾牌,回以低沉的呼声。n

“牢记你们的荣誉,坚守你们的阵地,一步也不要后退!记住!你们是‘坚贞’!是内德·史密斯的继业者!是光荣的联省军人!屠夫在你们面前俯首!伪帝也在你们面前退避!没人能压垮联省人的大方阵,伪帝不能!叛军也不能!现在不能!以后同样不能!”n

[坚贞]再次回以呼声。n

“你们准备好了吗?”n

[坚贞]回以热烈的欢呼。n

“那就让他们来吧!!!”范斯高·阿尔达梅拔出佩剑,吼出了那句内德·史密斯曾使用的口令,“方阵——迎敌!!!”n

山坡上的所有联省士兵,齐声呐喊。n

[坚贞]的大队长们相互对视了一眼,默默颔首道别,各自返回本阵。n

从东北、东南两个方向,叛军已对十二军团形成夹击。n

不过“坚贞”无所畏惧——因为方阵生来就是要被包围的。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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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日前]n

[预备军官作战会议]n

自“蒙氏补习班”无疾而终后,这还是温特斯第一次给人上课。n

他专门找来了几根葡萄藤鞭杖——没这东西,蒙塔涅老师总觉得手里少点什么,心里也空荡荡的。n

“一言以蔽之,内德·史密斯军事思想的核心,就是[在战略上进攻,在战术上防守]。”n

“防守是比进攻更有力的作战形式,一支提前设好阵地的军队,往往能顶住数倍于己方兵力的敌军的围攻;”n

“反过来说,如果一支军队贸然进攻另一支兵力与己方相当、战力与己方相近的敌军,那他们肯定是要碰钉子的。”n

“如果敌军还占据着坚固堡垒,那下令进攻的指挥官,肯定也是个蠢蛋。”n

副校长温特斯讲得兴起,没注意到旁听的白山郡军官和雷群郡军官,表情都有些尴尬。n

只有正校长约翰·杰士卡准将边听边赞许地点头,“目光如常”。n

军营里没有教室,课堂就在露天开办。n

预备军官们席地而坐,在无比简陋的环境下,上他们注定一生都无法遗忘的一堂课。n

“既然如此,为什么还要进攻?”温特斯看向预备军官们,“谁能回答我?”n

他目光扫过,所有学员都下意识低下了头,连一向大胆包天的侯德尔都回避了他的视线。n

等了一下,见没人回答,温特斯也不浪费时间,直接给出答案:n

“因为进攻比防守更能掌握主动权,防守是消极的、被动的,只能等着别人来打你,被别人牵着鼻子走。进攻却是积极的、主动的,能调动敌人,强迫敌人跟着你的指挥棒行动。”n

“现在明白了吗?”温特斯用葡萄藤杆子敲了敲钉着地图的木板,“为什么老元帅要[在战略上进攻,在战术上防守]?”n

“简单来说,”他比了一个凶狠的割喉手势,“和老元帅对阵,只要被他逮住机会,他就会一剑朝你的要害插过来,逼你格挡、逼你闪躲、逼你后退。n

“他会在你不能受威胁的地方敲下钉子,让你如鲠在喉、如芒在背,逼迫你不得不去主动进攻他,他则会设好阵地,让你碰得头破血流。”n

“听起来是不是很容易?”温特斯微笑问,“甚至有些过于容易了?”n

下一刻,他收起笑容,环视学员,重重地说,“可单单是‘攻敌所必救’这第一步,就不知有多少人,多少名将、多少君王——栽在上面!”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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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〇高地东侧]n

雷群郡团的四营人马已经到齐大半。n

四个基本成型的“营方阵”,在森林边缘的空地上一字排开。n

长枪手居外,剑盾手和长戟手护卫军旗居中。火枪手在更外圈,他们分为四队,列于方阵四角。n

还有一些士兵没到,但是不能等了,再等下去,包抄的意义都不存在了。n

帕拉迪把头盔夹在肘下,好空出手给自己戴铁手套。n

他手口并用地系紧皮绳,眼睛却紧盯着山坡上用金线绣着番号的红白蓝三色军旗,一刻也不移动。n

帕什切·米克骑着战马,踱步过来。n

“哎,”白山郡团的指挥官轻轻叹气,“又要玩命了。”n

“嗯,”帕拉迪往地上啐了一口发苦的唾沫,目光仍旧不离山上的敌人。n

“有个事,”帕什切少校踌躇不决,最后似乎是下了很大的决心,才郑重无比地开口,“我非得跟你问个清楚不可。”n

帕拉迪挑眉,莫名其妙地瞟了好友一眼,“说。”n

帕什切轻咳了一声,“你真的跟你表姐……”n

瞬间,帕拉迪·里马依像是受到惊吓的猫一样,肩膀紧绷、后背弓起,全身像尸体一样僵硬。n

他缓缓转过头,瞪大眼睛,不是用愤怒,而是用震惊的目光,看着身旁的战友,令得后者心里发慌。n

“[粗口]!米克![粗口]!”帕拉迪爆炸了,“我[粗口]就那么一说!明白吗?就是那么一说!”n

“哦,原来如此……”帕什切少校拖着长长的尾音,对好友的不诚实颇为失望。n

然后是一段尴尬的沉默。n

“我……”帕拉迪涨红了脸,羞愤至极,“我那时才八岁!八岁!我懂什么?难道……难道你小时候就没仰慕过年长的女性吗?没有吗?”n

“有!哎,有过!”帕什切少校连连答应,但脸上的笑容出卖了他,“谁没有过啊?!”n

说话间,一段低沉的长号声从南侧袭来,并重复了两次。n

“哈,”帕什切翘首望向南面,但是树林和地形阻挡了他的视线,“铁峰郡团出击了,咱们也该上了。”n

“嗯。”n

“再见了,老同学,”帕什切·米克轻敲马肋,面带微笑,借用某人的话道别,“等打败了敌人,我们再重聚。”n

帕拉迪不忍与好友对视,他怕仅是目光交错,自己就会落泪,所以他只是重重点头。n

帕什切吹了声口哨,潇洒离去。n

帕拉迪·里马依少校扣上铁盔、掀开护面,抽出佩刀,直指山坡上那刺眼的三色军旗。n

“击鼓!”帕拉迪挥下佩刀,“前进!”n

……n

以三声号角为信号,北侧的“叛军”与南侧的“叛军”同时向坚贞所在的高地发起了攻势。n

不过,第七大队、第四百人队、第三帐的士兵樊尚没有这种宏观的认知,他只是一名最普通的火枪手,拿着比后排长枪手稍高一些的饷金,听十夫长的命令行动。n

但陆军给樊尚开更高的薪水,不是因为陆军中意樊尚,而是因为火绳枪使用时有一定风险,所以火枪兵被视为一个技术兵种,薪资理所当然更高一些。n

更因为真打仗的时候,火枪手大部分时间的站位,比长枪手还要靠前。n

在持戟军士的催促下,樊尚和他的七个同帐兄弟扛着火枪,一路小跑到第七大队的方阵前方,站成一个竖排。n

其余十九帐火枪手也是一样。n

第七大队的两个火枪手百人队在大方阵外,单独结成了两个小方阵,而樊尚有幸被分到了最前排。n

他支好火枪,轻轻吹了吹阴燃的火绳,然后将枪口对准了山坡下的敌人,扳开了火药池的盖子。n

腮帮子贴上枪托的瞬间,樊尚突然觉得自己非常镇静,他全神贯注地观察着山坡下的“叛军”。n

只见“叛军”所有人都穿着灰蓝色的粗麻衣裤,哪怕是有盔缨的军士和骑马的军官也是如此——这点和“坚贞”很不一样。n

樊尚猜测“叛军”的衣服应该是用便宜的甘蓝或是矢车菊染的,因为有不少人的衣服已经洗得褪色了,看起来灰蒙蒙的。n

“唉,得用靛蓝呀,”樊尚在心里叹气,“亚麻本来就难染,甘蓝又很容易掉色。”n

樊尚之所以会额外关注叛军身上褪色的衣服,是因为在成为一名火枪手前,他本是一名染工。n

他能染亚麻布,也能染羊毛料,大部分时候,他染便宜的蓝色和绿色,偶尔也染黑色、红色。n

但帕拉图闹内乱之后,亚麻运不出来了,羊毛也运不出来了。原料短缺,纺织工场纷纷停工。织工停了工,染工也很快就没有了面包吃。n

而樊尚还有一家子人要养,于是他以十二个银板的价格,把自己卖给了陆军。n

“甘蓝不行的,”樊尚在心里念叨,“还是得用靛蓝。”n

身穿蓝灰色衣服的叛军排列整齐,步伐缓慢,径直地朝着山坡上走来。n

走到山脚下的时候,好像是被吞掉似的,一下子就不见了。n

可他们的军鼓声却越来越近、越来越近——是山坡的弧度挡住了樊尚的视野。n

很快,随着“叛军”走上山坡,闪亮的矛尖从高高的草丛中冒了出来。n

然后是枪杆,然后是叛军的盔缨、面庞、肩膀、躯干、腰带、裤子、高高的灰布绑腿。n

“叛军”长枪手肩上的长枪,像是被风拂动的麦草,随着军鼓的节拍,有规律地轻轻摇晃。n

随着双方距离越来越近,“叛军”的火枪手也快步出列,像樊尚一样,来到长枪手的前方。n

“第一排——预备!”军士的吼声在樊尚的耳畔回响,“放!”n

“该用靛蓝的,”樊尚一边想,一边按下了发射杆。rnu2029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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