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民,和蔼,爱吃鸡......见到他们之时,还打招呼呢。
可眼前之人,如何是那个笑眯眯的张大人呐。
仙鸡楼的后院并不算大,一角摆了些杂物,一角摆着平日里菜贩子们送来的蔬果。
深秋里,扁豆开始结果,新一茬的扁豆炒熟了滋味甚美。新结的扁豆价高,有一些菜贩子们为了压秤,采扁豆的同时,还偷偷混进去不少扁豆花串,美其名曰,采摘的,新鲜。
扁豆花自然还会长出扁豆,但到了那时,所有菜贩子都在卖扁豆,哪还能卖出这个价钱。
一篮篮堆叠的扁豆旁,是一只有人半个身子大的水缸。
“大人!有发现。”
衙役们仔细查看了水缸的周边,很快就有了发现,水缸旁的石头一角,有暗色污迹。
水缸、扁豆花、血迹、戴着斗笠的胡峰,这所有的证据都表明,仙鸡楼的后院,才是胡峰的遇害现场。
“水缸应是一直放在这里,长期泼出来的水,让水缸旁长了不少苔藓。”
沈雁回用一根柴火刮起地上一点儿苔藓,“这种苔藓非常滑,张大人您看,这儿有个脚印。”
“大人!钱满贯!”
众人在水缸边看那脚印时,一捕快见钱掌柜正哼着曲子,从后院的后门跺进来。
眼瞧着张大人和一堆捕快在水缸旁,钱掌柜登时明白了缘由,撒腿便跑!
“站住!”
张伟身旁的捕快一拥而上。
人在逃命时,会爆发无限的潜力,恰如当下的钱掌柜。
连双腿都被他跑出了幻影。
但还有他跑不过的。
譬如,那三只黄鼠狼。
沈雁回脚边的黄鼠狼霎时冲了出去,很快便追上了钱掌柜,并一下子蹿到了他的身上,张嘴便咬。
沈雁回头一次见到黄鼠狼咬人。
比狗都凶。
“别咬了!别咬了!小人招,小人招......哎唷!”
被带到张伟面前的钱掌柜脸上已是一片血迹,更有两只黄鼠狼直接从衣袖处钻进了他的衣袍之中。
“从实招来!”
仙鸡楼还是一家小食肆时,胡峰就给他们家送鸡,算是老相识。
一只鸡十七文。
自从小食肆成了仙鸡楼,生意愈发的好,鸡的需求量也愈发多,有时一日要吃掉上百只鸡。
生意好了,钱挣得多了,可钱满贯越愈发抠门了。
一只鸡从十七文,压到十五文,胡峰咬了咬牙,也认了。毕竟仙鸡楼的鸡要的需求量最大,少赚一些,维持个长久,也能凑合。
可钱满贯又不满意了,竟是要将每只鸡压到十文钱。
胡峰的鸡,吃的是最好的饲料,十五文一只卖给仙鸡楼,已是挣得极少,如何能卖到一只十文?岂不是往里头贴钱。
“钱掌柜,真不能再降了。我要多挣钱些,还要给我的娘子治病。”
“你也不想想,眼下铜锣县的人都养鸡,你不卖给我,自然有大把的人想与我钱满贯做生意。还说给你娘子治病,你那娘子身边男人这般多,需要你给她治病?什么病?莫不是,白崩之症?哈哈哈!”
这边是二人扭打起来的缘由。
“大人!小人当时只是推了他一下,真的只是推了他一下,我去前堂时,胡峰他,他还扶着水缸站起来了!真的,真的!小人也不知为何,胡峰会溺死这在水缸之中啊!大人,小人是冤枉的,小人是冤枉的!”
他只是去前堂瞧瞧生意,只不过半盏茶的功夫,胡峰就死了。
他急急忙忙地将胡峰的尸体堆在板车之上,用稻草覆盖,趁着夜色将尸体撞于大鸡笼中,头戴斗笠装成胡峰本人,将他抛尸鸡舍。胡峰本就总是在夜里推板车,而他本人寡言,打更的见了,也不会觉得奇怪。
为了不引火烧身,叫人怀疑自己,他还用鼠药药死了几只黄鼠狼,丢在尸体身旁。
不是人人传言他供了黄大仙吗?
那就不如当成黄大仙杀的他!
“胡田的那一下,应已经让胡峰脑中出血。”
沈雁回叹了一口气,“而他与钱掌柜推搡中,又撞在了水缸旁的石头上......可无论是哪一下,只要医治得当,都不足以让胡峰丧命......”
“只可惜。”
沈雁回跪倒在地上,用双手扶住水缸的边沿,“两下重击,让胡峰头晕目眩。他借着水缸的边缘起身,却被苔藓所滑,一头栽进了水缸之中。”
所以胡峰虽是淹死,却只有头发是湿的,口鼻中的水沫,是后来缓缓淌出的脑积液。
“钱满贯。”
张伟气得浑身发抖,声音沙哑,“本官当年见你心善,食肆中空空无人却还给路过的乞儿一碗饭吃,才赠你‘仙鸡’之名。钱,当真让你黑了心肠。本官,真是后悔。”
当无财之人忽然有财,有多少人能坚守住本心。
“其实老胡他虽然养鸡,可是最爱干净了。若是就这样去了,他定是会不高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