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河店长 作品

第 11 章节

般痛,他甚至最后没能好好抱抱他的怀秋,怀念他奶声奶气地喊自己师哥,怀念他用他粉嘟嘟的小嘴亲他的脸颊,可以后都再也看不见了,让他忘了吧,忘了我吧,这样对谁都好。老三默默地这么想。

“怀秋!”从怀秋背后赶来的秦鹤亭追赶上了,怀秋跑着跑着跌倒了,汽车扬起的灰尘扬得空气里全是尘土,怀秋趴在地上泣不成声,又被尘土呛得直咳嗽,秦鹤亭一把把怀秋抱起来,怀秋捶打着秦鹤亭,吼道:“师哥为什么要走为什么!!!”

秦鹤亭只是静静地抱着怀秋往宅院门口走,怀秋不停地挣扎似乎是想要挣脱秦鹤亭的怀抱,秦鹤亭冷下了脸,怀秋依然没看见,大喊:“你放开我!!二师兄你放开我!!我要去找师哥!!呜呜呜呜!!”

“闭嘴!!你师哥不要你了!你不要去找他了!他也不要我们了!”秦鹤亭怒火中烧内心又无奈,对着怀秋狠狠地骂着,怀秋微愣,继而又嚎啕大哭起来,秦鹤亭皱着眉,把怀秋抱着,纹丝不动,静静地站了一会儿,似在想些什么,又继续走回宅院。

两个月后。

戏班子里里外外都在忙,北平马上就要有战事了,重要官员们也都撤走了,只留下老百姓在这偌大的北平里,像是孤独无助的迷鹿,不知自己何去何从。戏班子也要离开北平准备去湖北了,傅云青在这两个月里好像老了很多,怀秋现在也很乖,每天都按时练字上学,不哭不闹,静静地坐在那儿的时候俨然是一个可爱的娃娃,他再也不和任何人撒娇,他变得独立,变得更懂事了。

傅云青也苦涩地笑了,不知道怀秋变成这样是好还是不好,老三的离开,让所有人都很沉重,就一如这北平的天气,灰蒙蒙的。

备好了马,启程了。

这几年战火不断,最遭殃的还是老百姓,住的地方没了,吃的东西没了,还有谁能惦记着听戏呢,所以,傅云青遣散了一些早年想跟着他走南闯北的兄弟,带着自己的几个徒弟和亲戚准备返回家乡,安安定定地带着怀秋长大,做一些小本生意,傅云青知道,这戏啊,恐怕是唱不下去了。

数九隆冬,一个月的行程都在雪里走着,马儿体力不堪重负,人亦如此,傅云青就在途中生了病,荒郊野岭,即使周达武的医术不错,可巧妇难为无米之炊,手头的草药早被熬尽,这大冬天雪地里的哪来的草药呢。怀秋一直坐在傅云青的身边,紧紧地握着他的手,傅云青微笑着看着怀秋,唇不仅发白更带着青紫,苍白的脸颊泛着病态的红晕,又反手抓着怀秋的手,笑着,“没事的,爹没事。”

嘴上说着没事,这大半个月的风寒都没好,且傅云青高烧不退,眼睛里充满了血丝,显然也没好好休息,怀秋一直盯着傅云青,周达武让他盯着,别让傅云青睡着了,他们几个人去前面驾马了,秦鹤亭和陶竹元时不时回头看一下傅云青和怀秋,怀秋擡头看着如同□□般的天空,硬是把眼眶里的眼泪逼了回去,又低下来头看着傅云青。

两个时辰后。

“怀秋!怀秋!”怀秋被什么东西晃醒了,他擡头一看,竟是爹,爹此时此刻全然没了病态的神色,反而精神奕奕地看着他,就好像,好像师哥还在时,爹爹那时好凶又好严厉,经常罚他们,那个时候的爹爹好像永远不会倒下,可这世界上,有谁会永远不会倒下呢。怀秋迷迷糊糊地揉了揉眼睛,看着傅云青,傅云青抚摸着怀秋的头,边打量怀秋边笑着,“怀秋,如果以后你长大了,爹不在你身边了,你要和周达武叔叔好好学,好好上学,按时练字好不好。”

怀秋用力点了点头,“爹,你的病好啦?”“嘘!”傅云青捂住怀秋的嘴,摇了摇头。“这可是秘密,只有我们两个人知道,你答应爹爹刚刚的话好吗。”

“好!那爹爹,你可不可以给我买糖葫芦吃!”

“好,我们怀秋想吃什么我买什么好不好!”

“好!爹爹最好了!”

说完怀秋的头靠在了傅云青的胸前,傅云青也紧紧搂住了自己的儿子,并没有让怀秋看见他流泪的样子,他咽了咽喉咙里的哑,克制着自己的情绪般说道:“怀秋,在爹怀里睡一会吧,爹知道你累了,爹也累了。”

怀秋还没答应就已经在傅云青的面前睡着了,傅云青也好像放下心头一件大事,又扭头看了看驾车的周达武,喊道:“达武,你来。”

“什么事,大哥。”

“以后,怀秋这孩子就……咳咳咳……靠你多帮助他了。这孩子聪明,就是不用功。”

“我自然会帮助他,可,大哥你这说的是什么话……”

“别问了,我自己知道我自己的身体,达武,拜托了。”

周达武沉默了,眼泪唰一下掉下来,堂堂七尺男儿也控制不了自己的情感,泪水如同断了闸的堤坝,紧紧地握着傅云青的手,用力地点了点头。

1911年冬,傅云青死于颠沛流离的途中,怀秋大病一场,回到了老家的秦鹤亭和陶竹元也退出了梨园行,做起了小本生意。周达武接受了怀秋,并抚养着他,方茹嫁作当地一大户人家做妾。一时原本可以拥有辉煌与灿烂的戏班就这么覆灭了。

第 11 章

十年后。

军阀混战,割据着大半个中国的是军阀,北洋政府的五色旗在冬日肃杀的风中猎猎作响,就好像一把把锋利的刀子划过。

连年战乱,民不聊生,好多流离失所的百姓们无家可归,可有的地方,依旧夜夜笙歌,比如上海的外滩,每日灯红酒绿,最近戏院的生意愈发的不景气,都被那些个唱艳词淫曲的红玫瑰白牡丹抢去了,直到最近不知道从哪儿来的一个芙蓉倒是抢尽了风头,这芙蓉听了名字以为她是一个肤如凝脂,美若天仙的小姐吧,其实不然,他是男儿身,扮了妆的他让人眼前一亮,那身段儿,那嗓子,那眉眼,真真是俊的很,让几个富家公子哥没日没夜的捧他的场,再也不去听什么夜来香,大把大把的钞票,只为博得那美人儿一笑,芙蓉人如其名,气质出众,惊才绝艳。清水出芙蓉,天然去雕饰这句诗形容他再好不过,没见过他的人都想一睹芳容,可惜,最近这戏院的生意太火,但凡是有芙蓉的戏票统统在一炷香的功夫售罄,有时即使是芙蓉扮个青衣也是博了个满堂喝彩,角儿,就是捧出来的。

这宝贝摇钱树怎么能随便让一般的凡夫俗子得了去,戏院老板还是有打算的,更何况,芙蓉的卖身契在他手上,这契约写的可是清清楚楚,他芙蓉,可是只仅凭他林老板一人差遣。

今日,林老板也带着一脸笑容站在戏院门口迎来送往,今日这出戏呢是出名的不能再出名的霸王别姬,三岁孩童都知晓的,看这火热的场面就知道,这不,又是芙蓉的戏。

就在林老板这一愣神功夫进来两个穿着西装的男人,看那气质和容貌就知道不是普通人家的少爷。先走上前来的一个男人梳着三七分,戴着一副黑色小圆眼睛,着一套熨帖平整的白西装,脚踩一双刚流行起来的有着边框纹饰的白色皮鞋,左手手指尖撚着两张戏票,微微低下了头,露出了他的右眼,挑着眉,痞痞地笑道,“哟,林老板,今儿我戴了个眼镜,您就不认得我了?”

“怎敢怎敢,我林世荣不认得自己也得认得江洛舟江少!”林世荣吓得一身汗,这二世祖平时来的可不少,不好好伺候能把这戏院拆了,前段时间就因为在夜上海那儿玩的不开心直接带人砸了场子,实打实的纨绔子弟,自己本身就是法租界巡捕房的督察长,家里后台又硬,在上海,绝对是数一数二的阔少。

“那这位是……”林世荣谄媚地看着另一个男人,这个男人比身旁玉树临风的江洛舟还要再高小半个头,林世荣并没有怎么见过,只见他的表情倒是很冷漠,但嘴角却挂着若有似无的笑,穿着一身黑西装,双手插口袋,斜站着,此时他也打量着林世荣,突然从右手口袋里掏出一包烟,抽出其中一根烟,右手夹着烟,把烟放到嘴上,又很自然地将自己的头凑近了江洛舟,江洛舟立马会意似的,从口袋里掏出了打火机,打起了火,顺势将自己拿着打火机的手凑近了他的烟,给他点烟。烟点着时,刚被点燃的烟带着几点火星,那男人轻嘬着烟,眼睛微眯,单单是站在那里,就有说不出的气场和魅力,他又似看非看地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