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学规矩

林清婉拖着疲乏的身子回了凝思院,怀里的汤婆子换了三次,身上才慢慢有了知觉。

她没想到敬王口中的稀罕玩意儿居然都是价值连城的玉石摆件。

大到白瓷玉花瓶,小到鼻烟壶,还有数件样式精致的发簪玉钗,零零总总二十多件。更有几瓶拇指大小的药膏引得林林清婉眼睛发亮。

其中一瓶是可生肌续命的芙蓉膏!其他几个也都是除疤润肤的好东西,千金难求。

林清婉猜测,敬王还是看中江家的。龙鳞大氅是敲打,这些东西是恩惠。

只是,敬王就算不赏江振麟,也该赏江燕婉,怎么也轮不到她才对。

冰凉的发簪不禁让林清婉想到敬王身上那股热意,这些药膏针对性太明显,是因为他看见了自己手背上发红的冻疮?

林清婉不敢这么想,但又忍不住觉得所有人都能看见,唯独她的亲人看不见。

“暮雪,把东西送去父亲那儿,让他处置吧。”

林清婉说完瞥见外头赖婆子的身影,眸光一转,“这几瓶药我留着有用。”

暮雪点头称是,随后将一块洗干净的布帕递给林清婉,“奴婢洗过了。”

林清婉眼睫微颤,脑海浮现自己没日没夜绣这块帕子时的模样,那时满心欢喜期待,生怕太寒酸,母亲不喜欢,又怕针脚做不好,让别人笑话。

画面一转,布帕落地,林氏看都没看一眼,重重踩了上去,连她绣鞋上的花纹都比林清婉绣得好。

正如江燕婉,莫说她和程氏的恩情能捆绑母亲一辈子,就算没有恩情,江燕婉也如林氏鞋子上的花纹,精致漂亮,露于人前是长脸。

而自己就是粗布巾帕,再真心又如何,上不得台面,见不了人。

相府不需要骨肉真情。

她,明白了。

暮雪把东西送去江肃面前,江肃没说什么。

第二日,林清婉起得晚,还是被暮雪和赖婆子的争执吵醒。

“夫人说这两日让小姐好生休息!”暮雪瞪着赖婆子。

赖婆子倒也不动气,“我是好心。小姐今儿开始就要和容妈学规矩了,早些起来准备不是更好。”

“你是过来赎罪的,不是监督小姐的。”暮雪口吻不善。

当初暮雪不肯听赖婆子的话在少爷面前提拔她侄子,赖婆子才跟夫人多嘴,暮雪被赶去外院干活。

赖婆子讥讽一笑,“我是为小姐好,昨儿敬王赏了小姐,小姐更该谨慎做事,否则被人说恃宠而骄可就麻烦了。”

林清婉摁了摁眉心,有一瞬间她想离开相府。

然而她身份分文,又出不了城门,就算出去,不是冻死就是毒发而亡。

她现在很不甘心去死。

林清婉叫暮雪进来伺候梳洗更衣,赖婆子端了早饭进来,一碗小馄饨,一碟肉包,两个小菜。

“不知合不合小姐胃口?”赖婆子陪着笑想给林清婉布菜却被暮雪挤走。

“你去外头等着吧,小姐用完饭再进来收拾。”

赖婆子在江振麟园里吃香喝辣,算半个主子了,到了林清婉一连受了不少白眼。

她咬牙忍了,临出门之际看到林清婉咬了口包子才放心。

她走后,林清婉把馄饨推开,“端一碗小米粥过来。”

暮雪也留了心眼,看着面前的馄饨,“这里头···”

林清婉打断她,“别声张,就说我还想喝小米粥。”

暮雪郑重道,“奴婢亲自去厨房端。”

“嗯。”

林清婉只闻了一下就发现里头掺了东西,倒不是毒,而是让人心神不安,继而精神不振容易烦躁的东西。

江振麟没这份儿心思,多半是江燕婉的手笔。

她一回来接连吃了两次亏,和母亲、阿弟的关系十分僵硬,若想扭转,少不得吃些苦头。

华光院。

江燕婉眼睛有些肿,得知林清婉吃了馄饨,冷冷一笑,“夏言,你去告诉容妈一声,母亲对清婉期望很高,让她务必严格调教。”

“是。”夏言掩唇,“说白了,那就是个野丫头。夫人说她两句就气得不轻,容妈妈出了名的挑剔,咱就等着那边再闹起来吧。”

江燕婉神色阴冷,“别小瞧了她,昨日在王爷面前那副狐媚样,竟让王爷开口赐了大氅!”

“不论王爷出于什么目的,那东西都不该给她!”

夏言眼珠子一转,“小姐想要王爷的大氅还不容易?”

江燕婉挑眉,“你有办法?”

夏言抿唇一笑,“少爷最见不得您受委屈了。”

凝思园。

林清婉没喝两口小米粥,容妈妈就来了。

“清婉小姐,这几日奴婢教您规矩。奴婢带着相爷和夫人的期望,也是为小姐好,少不得说话不中听,严厉些。”

“请小姐见谅。”

容妈妈是林氏母家带过来的,林家早些年出过皇后,容妈妈的祖母是皇后身边掌管内侍的女官,林家女子的规矩礼仪在世家之中颇为有名,不少官宦人家的小姐都在林家接受过教导。

容妈妈有心高气傲的资本,脸色摆得也冷。

林清婉莞尔,“容妈妈言重,还请您不要嫌弃我蠢笨才是。”

容妈愣了一下,“那咱们开始吧。”

“奴婢先同您说一下每日时辰安排。”

当相府小姐每日需得早起问父母安,早饭前还要留一个时辰温习女诫等书籍,饭后练字、作画。

鉴于林清婉没基础,下午还要学习琴艺、茶道,睡前熟悉京城官宦人家,出了门该和谁家亲近,又该和谁家客气。

容妈从最基本的行站坐卧四种姿态上开始,女子十五岁身体柔韧度已经定性,加上林清婉昨儿跪了那么久,本以为她会坚持不住,没曾想两个时辰就学得无可挑剔。

容妈教过不少贵女,不乏天赋极佳的,然而在林清婉面前也要低上一等。

她不禁惋惜,若清婉小姐是在相府长大,京城第一女子的名号也不会花落别家。

用过午饭,容妈准备了纸笔,还有一副简单的字帖。

几乎所有人都认为林清婉那双长满冻疮的手写不来字,容妈缓缓道,“小姐先练练手,此事不急。”

林清婉提笔落字,好一手款款小字,如她人一般,清瘦坚韧,只是略显生疏,应是久长没握笔的缘故。

容妈惊喜万分,“小姐学过?”

林清婉面上难得透出几分怀念,“养父请人教过。”

只是后来程氏以银钱拮据为由辞退了先生。

先生说她是好苗子,偷偷教了她好一段时间才能有今日这般功夫。

想到此,林清婉仿佛先生温热的掌心覆在自己粗糙的手背,如沐春风般的声音也还在耳边,“这里稍稍用力,收笔要快,才能干净利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