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啊……?”他并不能完全听清那声呢喃在说些什么,于是便不由自主往前迈了一步,也就是那一步,他被人一把拎住了后颈皮。
沐歌:“?!”
他吓得使劲一弹,浑身上下从毛根开始炸开,蓬松得就像蒲公英,金灿灿的瞳孔瞬间竖成了一条直线。
本能使然,他从喉咙里发出了一声包含威胁的嘶吼。
“怎么到这里来了?”男人拎着他的后颈,将他转过来,“不是让你没事别乱跑吗?”
“嗷!!”撒开!撒开!!沐歌手脚并用尾巴吧嗒吧嗒乱甩,喉咙里发出一声气音,一个反身抓住了男人的手臂,张嘴就咬。
然而咬了半天,别说咬出洞了,那白皙的手臂上,愣是半点儿伤痕也没有。
沐歌愣住了,不信邪,换一边犬齿接着咬。
一口下去,泪流满面。
“嗷呜呜呜!”沐歌死死捂着嘴,眼泪哗啦啦往下流。
牙,牙齿蹦了。
男人提着黑兽腋下将其搂在怀里,无声闷笑,好半天才停下,“你呀你,看到什么都想咬一口,牙磕坏了吧。”
男人有着一双好看的桃花眼,额头一抹妖艳的红色火焰,面容白皙俊秀,气质温和,所谓有匪君子,如切如磋,如琢如磨,不过如此。
沐歌捂着出血的嘴,满脸泪爬他手心里啜泣。
这辈子,除了后卿那倒霉玩意儿,居然还有和他一样硬的东西,沐歌觉得不可思议,哭得伤心欲绝,几乎喘不过气。
这世上竟然还存在比僵尸更硬的东西吗?沐歌不可置信,这不合理吧?他怀疑这是个他不了解更不清楚的生物。
男人摇头,右手在他头顶耳后的位置轻轻抚了抚,一阵柔和的白光之后,男人温声问他,“还疼吗?”
沐歌愣了愣,吧唧嘴,没事了,不疼。
他已经成年了,可不是换牙期的小神兽,这种年纪的神兽一旦牙齿出了问题,对他们来说甚至有可能是致命的,毕竟谁也不知道将来用原型战斗的时候,这颗牙会不会是关系到他们的性命问题。
放下捂着脸颊的爪,沐歌擡头,一眼就撞进了男人瞳孔深处的那抹紫色。
明明是鸢尾一样好看的颜色,却莫名带着一股说不出的蛊惑,偏偏本人一身青衣,端方似君子,沐歌喉咙里咕隆了一声。
明明妖一般蛊惑人心的面容,却又有着圣人一样的气息,两种截然不同的气质糅合在一起,分明应该矛盾至极,偏偏却呈现出一种诡异的和谐。
不过……沐歌泪流满面,这玩意儿是个僵尸啊,那没事了。
一个危险程度不比后卿低多少的僵尸,什么古怪东西在他身上都不值得稀奇,沐歌泪流满面,继续挣扎。
吾命休矣!这是沐歌此刻心里唯一的想法,他很惶恐,被后卿这一只僵尸逮住就要了他半条命了,还来一只,他是真的活不下去了。
来个人带他走吧,人间不值!
“别乱动,”男人合拢双手,将他抱在怀里,明明看着修长白皙,文人似的一双手,怎么禁锢他的时候就跟铁钳似的!
沐歌双爪撑在手背上,使劲往上拔了拔,没拔出来,好像腰还闪了,贼疼!
沐歌:“……”
他吸了吸鼻子,觉得眼眶发热,怕不是又要哭了。
真的,他这神兽当的,不仅毫无尊严,还十分可怜。
他哪是什么神兽啊,家猫吧?
瞪着一双猫儿眼,沐歌喉咙里发出一阵连自己都吓不到威胁咕隆声,成功把男人逗笑了。
男人单手摁着他,另一只手揉着他毛茸茸的肚皮,温声笑道:“这里可不是能乱来的地方,后卿让你好好待着,你又乱跑,也不怕他知道了秋后算账。”
沐歌眉毛一跳,神经质地往后转了转,意识到此行为过于怂了些,又下意识挺直了腰板。
果然僵尸都是互相认识的,沐歌悲哀地想,他直觉这位僵尸大佬不简单,恐怕不仅仅只是后卿手下的僵尸小喽啰。
他惹不起这种大人物,于是便用两只爪爪抱着自己胸前的那团绒毛,仰起头,小心翼翼问男人:“您认识我?”
男人眯眼,右手指尖揉着沐歌的肚子,波澜不惊告诉他:“我叫嬴勾。”
沐歌:“……”
轰——隆!
晴天霹雳,沐歌目瞪口呆,这狗屁人间还能生活下去吗?还没成功从前一个僵尸手里逃生,后一个已经到跟前了,他这辈子都注定要和僵尸纠缠不休吗?
毁了吧,他宁愿入水自杀。
沐歌泪眼朦胧,这年头,始祖已经不值钱了吗?满大街都是,一抓一大把。
这还让不让人过日子了?
嬴勾啊,嬴勾!
那位上古古神的分魂之一,相当于就是另一个后卿啊!想起那段被后卿支配的暗无天日的日子,沐歌忍不住哽咽出声。
天杀的,一个不够还来一个,就算是超市大酬宾也不带这么买一送一的。
俗世皆如此,当上天给你关上一扇门的时候,必定顺手给你关上窗。
沐歌不会知道,当他在嬴勾的怀里上下翻腾的时候,后卿的那醒着的一半意识,正缩在嬴勾主导的身体的某个位置,里盘算着一千种捏死他的方法。
所谓夫前犯,不过如此。你和别人谈天说地,在他怀里使劲忸怩,殊不知你夫正在窗口,戳开小洞,暗搓搓窥视。
后卿,嬴勾,同为古神犼的分魂之一。
自分魂后,两者在千千万万年的日子里契合着自己附身的身体形成了自己独立的个性,虽说也有自己不同灵魂特性的加持,但到底还是所附身体带来的影响更大些。
分魂若要统一,便必然要选择吞噬,作为吞噬的一方,不仅可以完全保留自己的独立意识,还能得到其他灵魂分走的天赋技能。
而作为被吞噬者,意识将被天道彻底抹杀。
沐歌始终记得这些奶奶在闲暇时候给他说过的话,讲过的故事。
所以在最开始得知那个神经病是后卿的时候,才会那么害怕,又那么忍让。
他不知道后卿被分得的性格和记忆是怎样的,但奶奶说过,灵魂不全者,往往偏执狂躁,若无能力可以与之一战,最好什么都顺着。
“别怕,我不会伤害你,”嬴勾微微笑着,揉了揉沐歌的下巴,沐歌被揉得一激灵,思绪被打断,本能作祟下,十分没出息地伸长了脖子。
“你是怎么出现在这儿的?”嬴勾挠着沐歌的下巴,声音温柔极了,“这地方,可不是一般人能随便进来的。”
不知道回答了会怎么样,但是不回答一定会出事,作为一只在后卿手底下讨生活的神兽,沐歌已如惊弓之鸟,对这些始祖们的尿性了如指掌,没有半点好感。
于是他斟酌了一下句子,便原原本本地告诉了嬴勾。
嬴勾听罢,沉默了很久,之后又温声问他,“那你进来的时候,可曾看见一些白色的小骷髅或者稻草人一类的东西?”
沐歌摇头。
“你说你追着你奶奶来到这里……”嬴勾将沐歌举起来,“看到那棵一眼看不到顶的大树了没有?”
沐歌:“?”
嬴勾:“那是建木。”
沐歌尾巴一僵。
如果那是建木……沐歌擡头,脖子和头颈垂直成九十度仰望天空。
紫色的树皮,一眼看不到尽头的通天古木——果然如传说那般,是那棵能沟通天地,能自由来往八界的通天神树。
沐歌咽了咽口水,有些呆滞。
而如果说这是建木,那么这地方岂不就是——
“这里是都广之野,”嬴勾将他放在地上,稍微离远了些,“我看你并不是很喜欢被我抱着,要变成人形吗?”
那是早已淹没在神话里的存在,曾经的诸神故土,万物的母亲,随着诸神黄昏,渐渐成为一个遥不可及的梦,一个不辨真假的传说。
而那伫立在天边,连通天地神木,那是他们一族的护族神树,有生之年,沐歌不曾想过,居然还能再见一眼建木。
沐歌踩在地上的小爪子捏了捏草地,尖锐的指甲划过,抓落了一大把野草。
“时间不多,很快就要送你回去,”嬴勾站在不远处,“不去看一眼吗?”
沐歌盯着不远处的树木,半晌,闭了闭眼,金色光芒闪过,黑色的毛团子消失,草地上,多了一个黑袍黑发,面容俊秀的猫儿眼年轻人。
“原来,你的人型是这样的,”嬴勾负手而立,额头的一缕长发微微倾斜,留下一缕垂在眼前,他的声音带着些奇怪的缱绻和温柔,“去吧,去看看。”
去看看你曾经的故土,神族曾经的辉煌,哪怕如今只剩残垣断壁,也可透过建木的枝干树叶,了解我们当年的盛世,体会曾经的光芒。
那是你今生不曾体会过的时代,是你已经遗忘的时代,是留在时空缝隙里,等待救赎的时代。
沐歌,故人都在坟墓里,又怎么敢放你一人往生,独自前行。
都广之野,传说中的世界中心,沐歌仰躺在建木盘遒的树根上,怔怔地看着浓密粗壮,一眼望不见头的大树,神色迷离。
“我记得,你们一族在很久以前就是建木的守护者,”嬴勾在树下仰头看他,“当年你父母还小的时候,就时常在建木下戏耍,偶尔元凤在天上经过,离着老远便给他们刮起飓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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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木:《山海经》里传说中能沟通天地的神树,黄帝就是通过它来往于反间仙界。
都广之野:《山海经》里的世界中心,生长着建木的地方,三星堆出土后,被认为是四川的成都平原。
嬴勾:僵尸始祖之一,犼的残魂分布者,也是可怜的娃(网络文学加工了很多,我查了一下,有说真有说假)】